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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章上說 (四)服務年資積分採計對象、原則及注意事項如下: 1.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長期代 理教師得採計服務年資積分。 2.採計最近3年內服務年資(100至102學年度),服務期間 以同校單一學年度連續服務滿9個月以上者加1分,最高採計2分。 3.欲採計服務年資積分 者,應在線上報名時登錄受採計年資,同時上傳「最近3年內教師服務年資證明」(附件3 )、服務或離職證明書(需加註服務成績優良)及敘薪函。 我若要本年度(102)的代理服務年資 是請人事室幫忙開嗎? 這跟我跑不跑離校手續有關嗎 請瞭解的老師們幫忙回答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6.167.132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studyteacher/M.1402566959.A.386.html
s42507:離職證書 06/12 18:16
smilered7:今年的話 ,因為還沒離校所以學校會開“服務證書” 06/12 23:35
sody:請問『最近3年內教師服務年資證明』只的就是服務證明及敘薪 06/13 00:26
sody:單嗎?還是有其他文件?因為中間用逗號分開,很怕自己少了什 06/13 00:27
sody:麼! 06/13 00:27
mingming0418:請問聘書可以嗎?謝謝 06/13 1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