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tvito (跳~跳~跳)
看板studyteacher
標題[國小] 新竹縣英師試教規則一問
時間Mon Jul 13 23:25:56 2015
新竹縣的試教規則裡有以下這條
教具、教案及教學演示過程中,不得有或
說出「姓名」、「准考證號碼」、「學經歷」、「家世背景」…等可顯示個人身分之相關
資訊,
若有違前述任一現象,一律扣10分。
那在試教過程中
可以幫自己取英文名字或綽號嗎?
譬如說
大家好~湯尼老師來上課了喔
請大家跟著湯尼老師念一遍.....
煩請曾參與新竹縣試教的老師解惑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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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hatvito (59.126.51.106), 07/13/2015 23:26:51
推 ohyastar: 建議使用老師兩字就好! 07/14 00:32
推 lucst: 國文科,觀摩7/15上午場 07/14 1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