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studyteacher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看了上面如火如荼的討論 也爬了很多文 但是還是有很多的疑問 在此想請教懂法規的大大們開示 請問 小的原本去年到今年(103學年度)七月前於 公立高中A 擔任全職一周20堂 "兼任"老師 計薪方式是以週薪計算 今年八月後開始於 公立高中B 擔任"代理"教師 想請問這樣之前在"公立高中A" 服務的部分會納入年終的計算嗎? 如果會 那要跟誰 申請那些證明文件? 另外 在去年在公立高中A擔任兼課之前 前年12月因有某位正式老師婚假 所以於前年12月代課兩週 請問這個部分有年終嗎? 同上 如果可以納要跟誰申請那些證明文件 或是我還可以直接請問"A學校"還是"B學校"的"人事室"還是"教學組長"? 這是爬文後的疑問... 望請各位大大解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63.32.64.11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udyteacher/M.1450771680.A.615.html
piscesanitas: 兼任沒有喔,領月薪的才有 12/22 16:22
piscesanitas: 問人事室 12/22 16:23
kit279: 兼任沒有 12/22 17:13
claudelee: 以日薪 週薪 月新來計算 鐘點的不算 明年一月算今年 12/22 17:58
claudelee: 整年任職天數 前年的不算b 12/22 17:58
lib: 兼任不會有 12/22 20:34
weimonica: 兼任和代課兩週都不會有年終,必須為代理才有 12/24 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