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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nari900916 (nari900916)》之銘言: : ※ 引述《donghu (donghu)》之銘言: : 教師證10年未使用會失效是早期舊制教師實習檢定辦法(1年實習)的規定 : 該辦法在92年8月新制半年實習實施後已經被廢止 : 因此此問題要切割成3個部份討論 : 1.92年7月以前連續10年未使用已失效的教師證為永久失效 : 不會因為法令廢止恢復效力 : 2.92年7月以前取得的教師證 但在92年8月以後才有滿10年未使用的狀況發生 : 因為舊法廢止且新法沒有類似規定 : 該教師證仍然有效 : 3.92年8月以後取得的教師證永久有效 : (包含92~102年新舊制並行期間以舊制1年實習取得的教師證也是永久有效) 最近找到教育部10年前發的解釋函了 把原文放上來提供給大家參考 http://ws.moe.edu.tw/001/Upload/8/RelFile/7544/25960/0950167062-10年有效-5.pdf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0.167.24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udyteacher/M.1456580481.A.21D.html
dearlove: http://goo.gl/DOHslo 幫縮 02/28 2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