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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代理教師無法申請失業給付 一定是被勞動保1字第1040140598號函所打回的, 所以就打電話詢問勞動部勞動發展署的法務室, 關於104年10月30日勞動保1字第1040140598號函的法源依據, 他告知說已經續聘或確定考上代理就確定有工作了,因已自行求職成功,無法申請通過, 查了就業保險法和施行細則所有法條, 完全沒有可以支持勞動保1字第1040140598號函的依據, 感覺一切都他們在自導自演,我提出來的論點也無法解釋的讓我信服, 最後結果只堅持說是依據立法精神,申請不過可以訴願。 來看看他們所堅持非常主觀的的立法精神吧, 立法精神在 就業保險法第一條: 為提昇勞工就業技能,促進就業,保障勞工職業訓練及失業一定期間之基本生活, 特制定本法;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 更何況在勞保局網站也已說明 http://www.bli.gov.tw/sub.aspx?a=swqEn%2FmfeIs%3D 政府為提昇勞工就業技能,促進就業,保障勞工職業訓練及失業期 間之基本生活,特制定就業保險法,於九十一年五月十五日發布, 自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起施行。s 因為要保障失業一定期間的基本生活,首先要失業, 當然失業也不是誰說了算,一定有一套標準和程序, 而對於失業的認定,也就是說甚麼是失業,勞保局也有說明 http://www.bli.gov.tw/sub.aspx?a=w1SaKIoIXDQ%3Ds 所謂失業認定係指:被保險人於離職後,應檢附離職或定期契約證 明文件及國民身分證或其他足資證明身分之證件,親自向各地公立 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申請失業認定及接受就業諮詢,並填 寫失業認定、失業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受理 求職登記後,應辦理就業諮詢,並自求職登記之日起14日內推介就 業或安排職業訓練。如未能於該14日內推介就業或安排職業訓練時 ,應於翌日(即登記之日起15日)完成失業認定,並發給失業認定 證明書。 這說明也符合就業保險法第11條的第一項 http://imgur.com/a/3AmAa 本保險各種保險給付之請領條件如下: 一、失業給付:被保險人於非自願離職辦理退保當日前三年內,保 險年資合計滿一年以上,具有工作能力及繼續工作意願,向公立就 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自求職登記之日起十四日內仍無法推介 就業或安排職業訓練。 完全沒有提到勞動保1字第1040140598號函所說的自行求職成功這句話, 也就是說代理教師依規定申請, 只要14天內沒有推介成功,就符合失業認定, 他反駁我,既然知道會續聘,根本不會來推介, 我告知她,推介的職業比較好,我當然放棄代理教師, 為啥你們就認定不會來推介,他又說這違反立法精神, 回到第一條立法精神,若推介不成功,依據第11條, 已符合失業標準,根據立法主旨,要保何障失業期間的基本生活 依法可以領取失業給付。 依法行事就是要經由就業保險法第11條去認定失業, 但就業服務站卻用勞動部的一張號稱依據立法精神的函, 打電話回原學校問續聘問題,用這種程序來鑑定非失業, 不算是違法嗎? http://www.bli.gov.tw/print.aspx?a=%2F0IWpLwdKEY%3D 127項的地方 http://imgur.com/a/dQgoB 127.有關失業給付申請人自行求職成功,於其就業加保前得否完成 失業(再)認定疑義乙案。查就業保險法失業給付之規定,旨在保 障被保險人非自願離職後接受推介就業及求職期間之基本生活,而 非消極性給付。又本部改制前之行政院勞工委員會102年10月17日勞 保1字第1020140554號函規定,被保險人既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依法 推介就業經回覆成功,於就業加保前,不應再予完成失業(再)認 定。故旨揭申請人於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受理期間既已自行求職成功 ,仍應依前開規定意旨不予完成失業(再)認定。勞動部104年10月 30日勞動保1字第1040140598號函。 第1020140554號函有就業保險法第11條支持,符合認定失業程序, 但第1040140598號函卻無任何法條說明自行求職成功,於就業加保 前無法領取失業給付。 勞動保1字第1040140598號函根本不是要落實立法精神,講白一點就 是要限制代理老師申請,一位代理教師暑假兩個月去找工作,有哪 一個老闆會錄取?幾乎不可能被錄取,因為兩個月不到,你就要離 職,老闆要花心力去訓練另一位員工,那無法錄取,這期間的基本 生活,誰來保障? 勞動保1字第1040140598號函已經違背立法禁精神保障代理教師基本 生活了,大言不慚是要闡述立法精神,聽了就噁心。 再想要不要串連全國代理教師,再請名代去幫忙發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2.142.12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udyteacher/M.1470428543.A.202.html
clowve: 根據法規是這樣解釋沒錯,民代不是名代。不是針對代理教師 08/06 05:17
clowve: ,法規在訂的時候,很難周全,不要覺得是別人找麻煩,是代 08/06 05:17
clowve: 理老師有特殊性。在串聯時,私以為以『建立特別條款』為主 08/06 05:17
clowve: 。 08/06 05:17
skyringcha: 樓上開始了 台灣人的特性 XDDD 08/06 18:40
james5202002: 支持聯署 支持要有道理 08/06 18:41
james5202002: 呼籲所有代理老師團結 08/06 18:42
paradise42: 支持聯署+1 08/06 19:01
paradise42: 我昨天也是打了很多單位的電話(大家都互踢皮球,都 08/06 19:09
paradise42: 說不是自己的職責所在),輾轉才聽到這樣的結果,但 08/06 19:09
paradise42: 問勞動部動力發展署的專員「已知即將就業不能申請失業 08/06 19:09
paradise42: 補助」的法條在哪,他也不知道!打了那麼多電話,最 08/06 19:09
paradise42: 後的感受就是代理教師已經被劃分在特定族群,而就業服 08/06 19:09
paradise42: 務站的就服員根本防代理教師申請,跟在防賊一樣,我同 08/06 19:09
paradise42: 事還接收到就服員所說出來的挑釁+恐嚇性的說詞!如果 08/06 19:09
paradise42: 我們再不站出來爭取自己的權利,大家依舊不把這事當一 08/06 19:09
paradise42: 回需要認真看待的正事! 08/06 19:09
james5202002: 個人覺得逼迫我們寫下未知道有學校工作 還威脅會有 08/06 19:13
james5202002: 偽照文書職責 感受到被恐赫 08/06 19:13
a198530: 多管齊下比較好:能抗議的去抗議,有申請最後被打槍的就去 08/06 19:16
a198530: 多管齊下比較好:能抗議的去抗議,有申請最後被打槍的就去 08/06 19:16
a198530: 訴願行政訴訟,許多老師也把代理當成長期職業,不是單純 08/06 19:16
a198530: 努力點考上正式就能解決。 08/06 19:16
oSCo: 釋憲穩贏的啦 08/06 20:07
a198530: 要到釋憲也要有人願意申請,再被打槍,去訴願行政訴訟, 08/06 20:13
a198530: 敗訴後才能釋憲。一定有人說拿這些心力讀書不好嗎? 08/06 20:13
dopre: 既然叫續聘,請給我們一年的聘期。給了我們十個月聘期,七 08/06 20:49
dopre: 八月勞保被退要繳國民年金,這時又說我們不是失業人口?勞 08/06 20:49
dopre: 保年資每年只有10個月,所以我們要累積兩年才領ㄧ個月補助 08/06 20:49
dopre: 兩萬多元,等於花12年時間才領滿六個月,到底這事有什麼好 08/06 20:49
dopre: 刁難代理老師? 08/06 20:49
kmtdpp: 支持 沒道理只給10個月薪水啊 ? 08/06 20:50
davidrich: 一定要一年聘期。寸土不讓 08/06 21:21
Reichenau: 內文不予置評……題外話……立法精神 可以是不成文…… 08/06 23:00
Reichenau: …類似法制史概念……有明文規定軍宅閉鎖期不得交易權 08/06 23:00
Reichenau: 利嗎?但軍宅的用意是照顧軍眷不是炒方……… 08/06 23:00
Reichenau: 而且保險本身該做的是啥? 08/06 23:01
littlo: 假如函疑似不合法,好奇大家會否打聯合官司? 08/06 23:42
URDMYGOD: 贊成連署 但要如何參與 ? 08/06 23:59
naiadeve: 好像可以申請釋憲的感覺! 08/07 01:29
iloveplus: 一起努力才行,不然幾千個代理代課師要這樣吞下去? 08/07 01:36
tango2: 針對代理教師 政府的變通速度倒是很快 如果其他政策比照 08/07 09:51
tango2: 辦理 我就沒意見 可惜大都聽到無法可罰 無法可管....... 08/07 09:54
tango2: 明明該依法行政才對 遇到代理老師就不依法行政了 08/07 09:57
tango2: 任何防堵方式都跑出來了 怎麼不去防堵酒駕、吸毒、詐騙... 08/07 09:59
tango2: 還有逃漏稅的大戶! 代理老師也是有正常繳稅和繳勞保的耶 08/07 10:00
tango2: 為國家教育下一代 暑假失業領個失業救濟卻被當賊一樣 08/07 10:03
tango2: 違法的不去設法防堵 卻一直想辦法防堵合法的程序申請 08/07 10:05
csw066: 一開始代理代課申請失業給付本來就是依法且合法的(可申請 08/07 11:36
csw066: 失業給付的那四個條件我們沒有符合嗎?定期契約期滿算非 08/07 11:36
csw066: 自願離職也不是我們去爭來的啊!) ,而這些問題的起源就在 08/07 11:36
csw066: 於教育單位縮短了聘期...如果全台代理的聘期及敘薪都比照 08/07 11:36
csw066: 北市及國立學校【8/1(或起聘日起)-隔年7/31的完整聘期】, 08/07 11:36
csw066: 我們就算中間有短暫失業"依法"也無法申請,不是嗎? 08/07 11:36
papa1120: 薪水請給滿給好 08/07 12:45
windi15: 支持連署/釋憲 08/07 13:25
newway: 會不會到時給一年薪水,結果暑假代理師都要到校上班? 08/07 14:44
an123456781: 紅明顯 並不是北市和國立學校都是完整1年.... 08/07 16:11
an123456781: 只有非常少數的國立是完整一年 北市立都是11個月吧 08/07 16:12
an123456781: 北市立會出現完整一年的只有兼任組長的缺 08/07 16:13
an123456781: 其他縣市都是10~11個月都有 北縣10個月為多 08/07 16:13
an123456781: 國立大部分也都是11個月了 12個月的鳳毛麟角 08/07 16:13
ggus: 前天打到南投某就業站問,說這幾天一堆代課代理來問煩死了 08/07 18:05
ggus: 哪個算是我認識的,說一大堆公文來函就是不行,然後很多都 08/07 18:06
ggus: 是續聘與考上還來申請,然後脫口說出這些老師都很貪心~我們 08/07 18:07
ggus: 會用高道德標準看為人師表的老師,真的是快暈倒與不解 08/07 18:08
ggus: 我們確實是失業阿,即使續聘考上聘期就是少近2月,朝不夕保 08/07 18:09
ggus: 提心吊膽,依法來申請,結果年金改革不敢,對弱勢倒是動作快 08/07 18:11
ggus: 我們勞保有少繳嗎?大家都要養家活口連打折扣的一個月失業金 08/07 18:14
ggus: 都吝於給我們,維持基本生活開銷,還得打電話問以前代理代課 08/07 18:15
ggus: 學校,有沒有正式老師不想上暑輔或找不到人的,讓我來幫他上 08/07 18:15
Mieke: 給11個月我們就不能申請失業補助了,但給十個月又不給申請 08/07 18:17
Mieke: ,再窮都窮教育 08/07 18:17
Mieke: 暑假沒薪水,考試期間還要去學校幫忙,結果就是又一年代理 08/07 18:18
Mieke: ,心酸 08/07 18:18
tango2: 頭次看到政府面對事情(代理教師) 應變能力變得如此迅速 08/07 20:22
tango2: 各種函的防堵 用"道德"勸退 什麼手法都來了 ....... 08/07 20:27
tango2: 面對社會上真正的違法犯罪者 有這麼積極嗎? 08/07 20:27
tango2: 面對這種機關內部的主觀函令 除了釋憲 別無他法 08/07 20:49
jyhwen: 政府強迫代理教師放無薪假,而且還不用給特休,這樣算是? 08/08 00:13
mermaid0709: 真的貪心...尤其是明明已經確定下年度有學校代理的人 08/08 00:25
skyringcha: 下年度有學校也無法改變已失業兩個月的事實啊! 08/08 01:18
Mieke: 樓樓上的老師希望能多點同理心,畢竟您已上岸,暑假有薪水 08/08 01:41
Mieke: 啊 08/08 01:41
pipighost: 何來貪心,只是依法行事,領取權益下該有的部分罷了。 08/08 06:11
pipighost: 連權益都不會爭取的人,只會教導下一代對於不合理忍氣 08/08 06:13
pipighost: 吞聲,難怪資方肆無忌憚,台灣人可悲的地方。 08/08 06:14
Dalaia: 代理領10個月薪水=正式的八折 是該爭取 08/08 09:24
Dalaia: 做的事沒少過 薪水卻差很多 說貪心的保健激勵論沒讀好吧 08/08 09:26
Dalaia: 慣老闆存在每個職業心中 有22k就很好 再多就貪心 08/08 09:26
yilunbest: 支持聯署 08/08 10:49
don20282: 支持聯署+ 釋憲 08/08 11:28
vibration333: 想知道怎麼提出訴願和行政訴訟! 08/08 14:51
mermaid0709: 投機取巧,不肯努力者的悲鳴 08/08 17:11
Mieke: 有些推文可能故意要激怒人,但大家還是要理直氣和,免得又 08/08 17:14
Mieke: 被鎖文 08/08 17:14
Mieke: 怎知沒有努力?也許只是努力不夠,或別人更努力 08/08 17:15
Mieke: 考上了就轉換心態來批評代理,也是頗有趣 08/08 17:15
pipighost: 您的批評我受教,而批評別人,受傷的永遠是「自己」。 08/08 18:10
mermaid0709: 把忿忿不平的時間拿來用在準備考試與學生身上比較能 08/08 18:27
mermaid0709: 夠得到別人的敬重 08/08 18:27
Mieke: 您暑假有薪水,不懂我們的辛苦吧 08/08 18:46
spigstudio: 有人申請到了嗎? 08/08 19:38
an123456781: 怎麼又出現你有時間想這個不如好好讀書的論調 08/08 20:15
dopre: 很多代理教師是把代理當成正職,也很努力認真在教學上。我 08/08 23:33
dopre: 認識很多在學校帶班、教學都是學校老師豎起大拇指誇讚的代 08/08 23:33
dopre: 理教師,他們並沒有上岸打算,只是ㄧ年ㄧ年的付出所有心力 08/08 23:33
dopre: 在學生上。 08/08 23:33
sunnyfish: 國立沒有完整一年 08/10 1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