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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1050812修正「國民小學與國民中學班級編制及教職員員額編制準則」 PDF檔直接下載:http://tinyurl.com/zr5yzjj 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八月十二日教育部臺教授國部字第 1050076087B號令修正發布 建議直接下載PDF檔看,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有列出對照表,很清楚。 下面列出幾項和多數教師(普通班)比較直接相關的部分: 1.國民小學每班學生人數以29人為原則。 2.國民中學每班學生人數以30人為原則。 (自96學年度起至今逐年降低每班人數,自今年起固定為上列人數) 國小員額編制 1.各組置組長一人,得由教師兼任、職員專任或相當職級人員兼任。 (此前,只有文書、出納及事務三組組長得由職員專任或相當職級人員兼任) 2.教師:每班至少置教師1.65人。全校未達9班而學生人數達51人以上者,另增置教師1人 。 (自101學年度起至今逐年增加教師員額,自今年起則規定每班至少置教師1.65人) 3.學校得視需要,在不超過全校教師員額編制數5%範圍內,將專任員額控留並改聘兼任、  代課教師、代理教師、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或輔助教學工作之臨時人員。但學校教師員額 編制未滿20人者,得將專任員額控留一人改聘之。 (此前,沒有改聘「代理教師」這個選項) 國中員額編制 組長、副組長:各組置組長一人,得由教師兼任、職員專任或相當職級人員兼任。61班以 上者,學生事務處及輔導室得共置副組長一人至三人,得由教師兼任、職員專任或相當職 級人員兼任。 (和國小情形差不多) 輔導教師部分應該是沒有改變。 最後,直轄市、縣(市)政府得依學校分布情形或學生人數多寡,視財政狀況及實際業務 需要,於不違反相關法律規定下,就教職員員額編制另定優於本準則之規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2.101.16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udyteacher/M.1471429875.A.A7E.html ※ 編輯: wush (111.82.101.160), 08/17/2016 18:33:08
vul42u03: 謝謝~ 08/18 18:15
OograssoO: 推一個,感謝整理 08/19 1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