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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在某公職補習班購買了教育類的函授 過了7天鑑賞期 現在因個人因素想終止函授 目前寄發狀況尚未超過課程 1/3 打了2通電話給 1.在地補習班(購買處) 2.該公職補習班總部(中部) 得到的回應都是: 過了7天鑑賞期 無法退費(菜已經煮了下去的意思) 而我們查過在地縣政府公告的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規則 擷取一小段 補習班學生註冊後,因故離班者,應依下列規定退費: 學生自註冊後至實際上課日前離班者,退還預繳費用之九成; 自實際上課之日算起未逾全期三分之一者,退還已繳費用之五成; 在班期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者,不予退還。 電話中的回覆說函授不適用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規則(函授不算補習班學生?) 這個狀況我們已經向消保會網路申訴了 不知道各位老師有沒有遇過類似的消費糾紛 想請益該如何爭取消費者權益 申訴過程和結果 我們會放在這邊給大家做個經驗分享 感謝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101.220.16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udyteacher/M.1473755746.A.5DA.html
Bubuhuang: 寄存證信函,副本給消保官,再去消基會申訴 09/15 06:53
kitty26: 找消保官會比較快 09/15 19:01
BigChiu: 嗯 等15天回覆中 09/20 1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