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aluolette (可果)
看板studyteacher
標題[問]關於107年教檢與實習順序更改的新法令
時間Wed Nov 16 11:38:28 2016
小弟我是預計明年六月畢業的大學師培生,
在知道可能會在後年上線的新法令後有些問題想請教各位
由於小弟我還有四個月的兵役問題,
所以我在思考我到底是要......
1.申請畢業時拿相關證明延徵到實習結束,
並且在約九月的時候準備報考研究所,
再拿相關證明延徵到教檢結束,
之後準備教甄的同時等待兵單下來
2.明年六月畢業後先去當兵,
四個月當兵結束後準備教檢,
最後申請實習,實習完開始努力拚教甄
我個人比較傾向第二種,
但是我不太確定到底我能不能適用可能在後年實行的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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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s682663: 考試時間還沒定啊,你多想的啦 11/16 11:42
→ s682663: 我是說新制的考試時間,到底幾月考,就是個問題了 11/16 11:42
推 annchu: 某次會議決策者傾向三月考(大四下學期) 但師培大學對這個 11/16 12:46
→ annchu: 時間還有想法 因為學分問題 11/16 12:46
→ an123456781: 學分的確是很大問題 11/16 12:57
推 lin0406l: 通常教檢考完,就會講明年的考試時間 11/16 14:20
推 smwater: 新方案實施的前幾年,會給落在過渡期的師培生選擇新制與 11/16 15:20
→ smwater: 舊制取證方式的權利,只要在新制上路以前,你還沒有完成 11/16 15:20
→ smwater: 教育實習,就可以適用新制。 11/16 1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