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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11008臺北市市府路1號8F 承辦人:李涵琦 電話:27256405 傳真:27205627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受文者:臺北市立永春高級中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12月26日 發文字號:北市教人字第10543065200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5年12月21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050150347號函及國防 部105年12月14日國資人力字第1050004612號函影本各1份(43065200A00_ATTCH1.p df、43065200A00_ATTCH2.pdf) 主旨:有關「公立學校聘任之長期代理教師(3個月以上)得比照現職專任教師辦理緩召申請」一案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5年12月21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050150347號函轉國防部105年12月14日國資人力字第1050004612號函辦理。 二、公立學校聘任之長期代理教師(3個月以上),因故無法接受教育召集,可依規定向直轄市、縣(市)後備指揮部及後備服務中心提出免除本次召集申請案。 三、檢附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及國防部原函影本各1份。 正本: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公立各級學校 副本: http://web2.ycsh.tp.edu.tw/files/14-1000-9492,r50-1.php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8.48.19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udyteacher/M.1483120945.A.A93.html
deny0022: 我兩年前國中代理,被抓去,理由是代理教師不能免教召 12/31 07:48
lolen: 這是最近才出來的公文,以後代理教師也可以核免囉~ 12/31 12:32
CRonaldo: 終於 12/31 16:49
TERRY1121: 真的~ 終於 上課期間被抓進去過..... 01/02 16:16
NingK: 已解招,虧大了 01/03 20:05
BigChiu: 我被抓去3次 其中1次喀霧自理 恭喜現在的年輕男老師 01/04 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