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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ypocritical (Funny)》之銘言: : 各位老師好 : 請問新竹縣試教試場是否會提供粉筆跟板擦?因為簡章有寫可準備教具,但是不提供教材 : ,所以就是可以自行帶課本及教具,但是不知道試場是否會提供板擦跟粉筆? : 口試是15分鐘是一個人15分鐘嗎?是否可攜帶簡歷呢?因為簡章似乎沒說明。 : 謝謝老師們回答,祝金榜題名! 昨日也有類似疑惑,所以有打電話去教育處學管科詢問, 但因為沒想太多,所以只問了關於口試的部分, 承辦人員說口試時「不」可以攜帶任何簡歷, 口試時個人學經歷、姓名等都不能說出來唷! 以下附上去年(105年)的複試規則(節錄)提供給你參考: 【教學演示】 七、教學演示(輔導諮商技術情境演示)鈴聲提醒規定: 教學演示(輔導諮商技術情境演示)每人15分鐘,以進入試場開始計時,含教具準備及布 置時間,第14分鐘時試務人員按第1次鈴(響鈴1聲)提醒, 第15分鐘時按第2次鈴(響鈴2聲),請考生立即結束演示並儘速離開試場。 九、 考生除自備應試所需之教具(不得使用插電教具及媒體,包含「筆記型電腦等媒體 」、「裝有電池之CD音響」),不得攜帶任何個人資料、教學檔案, 或其他與教學演示無關之資料或物品入場,或交付任何資料給評審委員。 且教具及教學演示過程中,不得有說出「姓名」、「准考證 號碼」、「學經歷」、「家世背景」…等可顯示個人身分之相關資訊, 若有違前述任一現象,一律扣10分。 【口試】 二、 口試一試,分組進行,請考生依應試時程表於口試休息室等待叫號。 三、 考生應提早10分鐘前進入口試休息區等候通知,試務人員於休息室唱名三次未到場 者,視同棄權,事後不得異議。 七、 考生不得攜帶任何個人資料或教學檔案等資料或物品入場,也不得交付任何資料給 評審委員,且考生於應試過程中不得說出「姓名」、「准考證號碼」、「學經歷」、 「家世背景」…等可顯示個人身分之相關資訊,若有違前述任一現象,一律扣10分。 對了,我有詢問承辦人員說今年的複試規則會在複試報名後才公告,所以關於新竹縣的相 關規定還是要以今年的為主,去年的僅供參考... 其實我也想知道 1.既然個人檔案、學經歷這些都不能提出,那口試時,還需要準備自我介紹嗎? 2.口試時,若回答評審問題依自己過往的經驗舉例回答,這樣也不行嗎? 附上新竹縣詢問電話,03-5518101轉2811 大家若有問題,也可以趕快打去問,心安才能專心準備複試嘛~~~ 祝各位金榜題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63.20.160.5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udyteacher/M.1498697913.A.E2C.html
Dalaia: 過往經驗不影響透露考生訊息吧 在說的時候避掉 改用我曾在 06/29 09:03
Dalaia: 某國小推行之類的 06/29 09:03
jinharn: 我103年考新竹縣口試,不用自我介紹,評審會直接問問題 06/29 1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