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studyteacher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技職法25條 候用教師連署盼修法 2018-12-16 11:13聯合報 記者林良齊╱即時報導 技術及職業教育法104年通過後,第25條規定技職教師應具一年以上與任教相關的業界工 作經驗。明年中該法全面適用,教育部國教署日前預告技職教師工作經驗認定標準草案, 擬要求同時附服務證明與投保勞保紀錄,由於5人以下公司並未強制投勞保,引發許多教 師不滿,近期發起連署呼籲修改技職法25條,並修改草案中業界經驗認定。 技職法通過後,教育部105年3月發布施行細則,規定各技職自108年8月1日起所聘用教師 都須具符合技職法第25條規定,由於有三年多寬限期,被視為技職法第25條的落日條款。 明年中此落日條款到期,一群候用教師憂心未來恐怕連教師甄試都無法考,近日發起連署 ,呼籲教育部將工作經驗認定標準草案認定標準改回「勞保或工作證明擇一」。也在技職 任教的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法務中心執行長林金財表示,部分候用教師其實並非無工作 經驗,只因是在5人以下小公司工作、沒有投保勞保證明,但不該因此就遭排除,且也造 成已任教教師、候用教師任教標準不一的疑慮。 這群候用教師也呼籲,技職法應放寛報考資格及需聘任資格,改成聘任後再取得業界經驗 資格即可;並修正為施行後當年度入學修習職業教育學程新生才適用。 林金財表示,很認同候用教師對工作認定標準改回「勞保或工作證明擇一」的要求,另為 保障已任高職教師的介聘權益,他也希望新增第25之1條,「108年7月31日前已在職教師 介聘不受25條限制」。 針對業界經驗認定,國教署組長韓春樹表示,目前法規命令仍在預告階段,針對業界經驗 認定,都在持續蒐集各方意見討論。至於是否有修法的計畫,技職司司長楊玉惠說,目前 正在研議用函釋為在職教師介聘解套,但暫時仍無修技職法的計畫。 https://i.imgur.com/abd3lG8.jpg
https://bit.ly/2SO4UQo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50.116.31.2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udyteacher/M.1544944076.A.824.html
an0215: 所以在私立高職任教應該可以考吧? 12/16 22:01
Kobe1109: 要有証明,証明104年前 都在私校教書 12/16 22:29
truffaut: 鼓勵業界變強迫業界 12/17 09:12
kingkinggod: 為什麼已在職就可以不受限制?沒業界經驗就不准考啊 12/18 14:16
truffaut: 圖利子弟 亂入 12/19 09:05
s79929g: 但有些職類沒進過業界的老師真的可怕 12/25 0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