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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有幸在桃園上榜一般師,簡章有一項規定: 若未取得特教三學分或特教知能研習54小時以上, 限兩年內取得。 我查了特教網,三年代理期間只累積了17小時, 十多年前實習時的紀錄沒有在網上。 只有實習學校開的紙本研習證明, 其中一項是「輔導類別」研習10小時 (應該不能抵時數..) 我想問的是: 是否我這個暑假就得開始自行報名研習了? 否則未來開學後的週三 也是必須參加校內辦的各種研習吧! 在此也請各位老師注意一下這個規定, 我稍微瀏覽過去年的簡章,好像沒有這個規定。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5.163.15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udyteacher/M.1560336281.A.E32.html
pinrannie: 南大有開特教導論三學分班 給老師參考 06/12 20:51
hanidu: 特教相關研習可搜尋「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 06/13 12:45
betterone: 感謝老師回覆 之後會自己帶學齡前孩子北上工作,會以寒 06/13 13:16
betterone: 暑研習為主~ 06/13 13:16
tsukino: https://i.imgur.com/e5v31c3.jpg 06/13 20:11
tsukino: Google 特教三學分,桃園今年度有開,在中埔國小上課 06/13 20:11
tsukino: 台中教育大學也有辦理 06/13 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