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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 函 地址:10051臺北市中山南路5號 傳 真:02-3393-7862 聯絡人:翁文婷 電 話:02-7736-5540 受文者:苗栗縣政府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1月15日 發文字號:臺教師(三)字第1090004322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國中教師證書對照表、高中教師證書對照表、高職教師證書對照表 (0004322A00_ATTCH4.pdf、0004322A00_ATTCH5.pdf、0004322A00_ATTCH6.pdf) 主旨:檢送「中等學校任教科別教師證書對照表」,請查照。 說明: 一、自國民教育開始實施後,歷經多次課程及修法變革,教師 證書由登記制、初檢及複檢制度,至現今教師資格考試, 教師證書引用之法規及名稱隨著變革而呈現多種樣貌。為 因應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實施,本部業於108年5 月10日修正發布「師資職前教育階段暨師資職前教育課程 基準」作為師資職前培育課程之依據,並依新課綱調整教 師證書師資類科名稱。 二、考量現場在職教師已領有之教師證書名稱與上開新制教師 證書名稱有異,於介聘、教師甄選、教學時恐有專長授課 科目之疑義,爰製作中等學校任教科別教師證書對照表提 供參考,表內未列之證書,遇有適用疑義時,得由相關單 位向本部函請釋示,俾更新教師證書對照表。 正本: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及各縣市政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副本: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進修推廣學院(含附件) 檔案下載 https://www.ctsjh.chc.edu.tw/modules/tadnews/index.php?nsn=298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5.139.19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udyteacher/M.1581712403.A.0EF.html
lsha0829: 借文發文,請問彰師大之前有在推換新證,是不是找公文上 02/15 07:47
lsha0829: 的意思就不用換證了? 02/15 07:47
理論上是 但教師證文字若不完全相同 建議可打電話向承辦人詢問
NingK: 應該不用吧,之前99新制上路時,舊的老師也沒換過證阿 02/15 10:11
sea36: 聽到是現在修教程的可以認新制的教師證~ 02/15 15:05
baby111aaa: 技術型高中教師證改用群科去分,意思是舊制本來拿A科 02/15 22:08
baby111aaa: 的教師證,未來也可以去應徵同一群裡的B科職缺嗎? 02/15 22:08
可以打電話向承辦人詢問
j0958322080: 承辦人是指師培學校還是教育部? 02/16 12:05
承辦人是本公文的發文者教育部翁小姐 ※ 編輯: nari900916 (36.225.139.194 臺灣), 02/16/2020 12:47:57
waes9872: 正在修師培的可以換?課程不用重修新制? 02/16 22:51
an123456781: 正在修的 通常可以自己選擇 你要適用新法還是舊法 02/16 23:11
an123456781: 你可以選擇適用舊法 拿到證後再去依照此法規對照 02/16 23:11
an123456781: 或是直接選擇適用新法 那就要直接去對照新法的修課 02/16 23:11
waes9872: 感謝樓上說明,因為有點尷尬修舊制 02/17 01:18
juni520: 請問要申請嗎? 03/24 1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