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m21423: 大多其實都是委員合議討論出人選 其實也很難有個人干預 05/22 17:58
推 laitotsubasa: 我覺得您不需要道歉。 05/22 18:43
→ laitotsubasa: 說真的這問題年年吵,也都沒吵出結果。 05/22 18:43
→ laitotsubasa: 只能期望所有人在這個環境不愧對良心,也有越來越多 05/22 18:43
→ laitotsubasa: 的人秉持良善選賢與能,用符合道德的方式。 05/22 18:43
→ jjs2427: 嗯.我考過的獨招學校中.有一間直接要求新進的專任教師要 05/22 19:25
→ jjs2427: 義務協助行政.當然小弟拒絕了.也沒上那所學校.請問.這該 05/22 19:26
→ jjs2427: 是我的問題嗎?實話說.獨招在某些科中也許有必要.但很多學 05/22 19:28
→ jjs2427: 校.其實沒獨招的必要. 05/22 19:30
噓 sowenvoy: 正式教師是公職,選拔制度本來就應該要公平。 05/22 19:38
→ sowenvoy: 某些人「挑同事」的論點很可笑,當學校你家開的? 05/22 19:38
→ sowenvoy: 等你自己開公司當老闆,就可以想挑誰就挑誰。 05/22 19:38
推 kbten: 挑人的老師,把學校當成自己的家 05/22 20:01
→ m8403051: 如同上面 jjs 老師的經歷, 如果義務協助行政寫在簡章裡 05/22 20:15
→ m8403051: 這樣就是符合程序正義, 否則就不是, 這樣懂了嗎? 05/22 20:15
→ m8403051: 至於為甚麼不寫在簡章裡, 或是為甚麼不能寫在簡章裡 05/22 20:16
→ m8403051: 不就很明白了嗎, 這種行為是不允許的 05/22 20:16
→ jjs2427: 樓上m大.當時義務協助行政沒寫在簡章裡.是口試時問的. 05/22 20:21
→ m13211: 如果這份工作需要義務協助行政,你不想義務協助行政,表 05/22 20:36
→ m13211: 示你也不適合做這份工作,所以不錄取也是很正常的。有哪 05/22 20:36
→ m13211: 份工作是你無法配合還硬要錄取你?就事論事,當然也很多口 05/22 20:36
→ m13211: 試說一套真正做一套的人就是了 05/22 20:36
推 m21423: 沒錯 不符合學校需求的人 本來就不會錄取 05/22 20:39
→ PeteNiu: 行政工作是教師義務,寫在教師法32條內,自然不用寫在 05/22 21:03
→ PeteNiu: 簡章內 05/22 21:04
→ PeteNiu: 還是m13大覺得簡章要附上整份教師法才符合程序正義? 05/22 21:09
推 bushuang: 教師法第32條,我只看到教師有義務「七、依有關法令”參 05/22 21:13
→ bushuang: 與”學校學術、行政工作及社會教育活動」,請問「參與行 05/22 21:13
→ bushuang: 政工作」=「擔任行政職務」嗎?原po老師會不會太過度解 05/22 21:13
→ bushuang: 釋? 05/22 21:13
→ jjs2427: 網址我轉不過來.Pet大所說的是新修正的教師法第32條.在 05/22 21:22
→ jjs2427: 全國法規資料庫中.是顯示未生效.所以現在還是用舊教師法 05/22 21:24
→ jjs2427: 至於新教師法的爭議.請自行google 05/22 21:26
→ PeteNiu: 舊教師法17條也有寫,至於是不是過度解讀,真的不是由我 05/22 21:47
→ PeteNiu: 來判斷,我只記得修教程時教授堅持導師及行政是義務 05/22 21:49
→ PeteNiu: j大你應該在面試時說服面試委員非行政職務也能算是參與行 05/22 22:00
→ PeteNiu: 政工作,而不是在這裡在乎我怎麼看不願接行政的人 05/22 22:02
推 SimpsonsM: 目前學校行政的運作是需要老師們兼職行政工作的,畢竟 05/22 22:11
→ SimpsonsM: 多數處室的組長職並非由教育行政人士擔任。所以學校當 05/22 22:11
→ SimpsonsM: 然可以提出此要求,面試的老師也一樣可以拒絕,但既然 05/22 22:11
→ SimpsonsM: 無法滿足學校的需要不被聘任也是合理的。說實在的,學 05/22 22:11
→ SimpsonsM: 校行政輪替順暢,大家也會比較熟悉教育環境跟生態,也 05/22 22:11
→ SimpsonsM: 對他人的工作職掌較清楚並具有同理心,在此呼籲各位老 05/22 22:11
→ SimpsonsM: 師們不要過度排斥行政職務,每一份工作都是一種學習, 05/22 22:11
→ SimpsonsM: 都能使人成長,共勉之。 05/22 22:11
→ AffogatoDog: 不是在討論聯招獨招嗎? 什麼時候變成兼行政的討論了 05/22 22:15
→ AffogatoDog: 我認同全校應該共同分擔配合行政工作 但這跟獨招聯招 05/22 22:15
→ AffogatoDog: 沒有任何相關性 事實上無論獨招還是聯招 請新考上的 05/22 22:16
→ AffogatoDog: 教師兼行政工作幾乎所有的老師都不會拒絕不是嗎 05/22 22:17
推 SimpsonsM: 僅是回應上面的推文而已,抱歉對獨招聯招考試的討論沒 05/22 22:17
→ SimpsonsM: 有興趣 05/22 22:17
→ AffogatoDog: 雖然我同時也認為這其實非常不健康 新老師擔任行政 05/22 22:17
→ AffogatoDog: 是一個很不理想的情況 原有老師應該先承擔之後再傳承 05/22 22:18
→ AffogatoDog: 怎麼可以好像在拋燙手山芋一樣的要先丟給新進同事 05/22 22:20
推 eric2003002: 希望進校久了,樓上可以依然如此想法,出來承擔 05/23 01:13
推 AffogatoDog: 沒問題 我一向認同標準要一致 更何況有年資之後當行 05/23 01:24
→ AffogatoDog: 政 跟菜鳥當行政那真的完全不是同一個檔次的事情 05/23 01:24
→ AffogatoDog: 相信任何教職人員都知道我在說什麼 05/23 01:25
推 m8403051: 或許是我解讀錯誤, 對於義務協助行政我的解讀是 05/23 09:27
→ m8403051: 你要擔任行政工作, 但是不是行政人員 05/23 09:27
→ m8403051: 若是不是這樣我道歉, 擔任行政人員是教師義務我同意 05/23 09:28
推 jjs2427: 樓上的m大,我得說聲抱歉,是我沒說清楚造成大家的誤解, 05/23 10:28
→ jjs2427: 昨天小弟說的例子是一間招生爆滿的升學型私立高中,而不 05/23 10:29
→ jjs2427: 是公校(雖然私校也須遵守教師法),當時私中校長是說新 05/23 10:29
→ jjs2427: 進的專任教師不減課、「義務」在處室協助行政,小弟就想 05/23 10:30
→ jjs2427: 這也太凹了吧,你們學校又不是付不出鐘點,所以就拒絕了 05/23 10:30
→ jjs2427: 不好意思造成大家的誤解, 05/23 10:31
→ jjs2427: 至於教師法是說教師依有關法令參與學校行政工作的義務, 05/23 10:32
→ jjs2427: 不是有擔任行政職務的義務,否則的話,校長直接指派教師 05/23 10:32
→ jjs2427: 擔任行政就好了,而不會像現在這樣,很多學校找不到人當 05/23 10:32
→ jjs2427: 行政。以上是小弟的看法.但也因為教師法中教師沒有擔任行 05/23 10:34
→ jjs2427: 政的義務.政府打算修法納入這條.只是目前新修正的教師法 05/23 10:36
→ jjs2427: 爭議太大.目前擱置中. 05/23 10:37
→ NingK: 這篇態度真的有夠噁心 05/23 15:49
推 smalloneR: 大家在這裡吵架實在是弱弱相殘,原PO行政生活加油 05/24 1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