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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前輩好, 我已持有一張教師證,因另一類科專門學分不足,(都是國中) 目前看起來是得再考上研究所,將專門課程學分補齊後,才能加科登記另一類科。 有兩個問題想請問各位前輩。 1.如果我只是想補齊學分,一定要取得學位,學分才能被承認嗎? 還是可以單純修課補齊學分,不一定要畢業呢? 2.若想加修"國小"學程,並取得教師證,也是要通過學校的教程考試嗎? 先謝謝各位~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5.140.17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udyteacher/M.1601991747.A.A9C.html
an123456781: 1.印象中加科登記只要學分有修足,不用像教程綁畢業 10/06 22:51
an123456781: 不過比較需要確認的是 學校願不願意幫你送加科登記 10/06 22:51
an123456781: 有時是碩班這個學校不幫你送(例如理由可能是你不是 10/06 22:52
an123456781: 他們師培生,那麼你就得回到母校師培幫你送加科登記 10/06 22:52
an123456781: 但若是他B校修課 回A校(母校)送加科登記 也要先與 10/06 22:53
an123456781: 母校師培確認 10/06 22:53
an123456781: 2.要,你已經有中等教師證,這情形算是「加階段」 10/06 22:54
an123456781: 加階段就是「修學程」當然要有「教程資格」 10/06 22:54
an123456781: 差別是某些在中等修過的可能可抵,且不用再實習一次 10/06 22:55
honeyflower: 我了解了,謝謝老師的用心回覆~ 10/07 2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