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ittlecristy: 我不曉得功高震主個甚麼呢?這種學校也是該公開的 02/19 08:11
→ littlecristy: 一個代理老師,能有甚麼功高? 02/19 08:12
→ littlecristy: 我有通話紀錄,和勞保退保紀錄,我上班卡一直打到 02/19 08:13
→ littlecristy: 一月份才發現工作被斷掉,何來杜撰,我現在不想 02/19 08:13
→ littlecristy: 看到M老師的回文和推文,無助解決! 02/19 08:13
所以妳一直刪我的推噓文就是在解決問題嗎?
妳過去貼文後又刪文,那些問題已經解決了?
曾經認真幫妳想過解決辦法,然後莫名其妙被刪推文
那些建議妳採用了嗎?
→ Mieke: 請不要再寄站內信給我了 02/19 08:19
推 littlecristy: 我合理懷疑您不是代理老師,並不完全清楚目前代理情 02/19 08:19
→ littlecristy: 形,我只好發揮大愛,原諒你這種間接的幫忙 02/19 08:21
→ littlecristy: 回推文:有用的話就不會如此再現了 02/19 08:22
→ littlecristy: 我沒有其他帳號,這帳號是重新註冊過的 02/19 08:23
推 littlecristy: 您說您把我的備份,我也來仿效備份您的好了02/19 08:27
→ cacud: XD02/19 09:34
推 an123456781: 我也對這個帳號印象很深刻 02/19 11:19
→ waynan: 之前火燒島小學的那個ID?02/19 15:19
推 AFAINPTT: 今天最夯的關鍵字是“妥瑞”...02/19 15:30
→ wush: 個人比較好奇↓02/19 16:30
→ wush: 在鐵道文化小學.火燒庄小學疑似因"服務不周" 被這兩間學校02/19 16:30
推 OhnoXD: 還真的有功高震主的經驗XDD02/19 16:31
→ wush: 報警,有案底紀錄02/19 16:31
→ wush: 做不好會把你關到精神病院,或是你到自辦的學校考試會對你進02/19 16:32
→ wush: 行教學輔導,你的家庭有困難,申請保護令被知道了會幫打槍02/19 16:33
推 finallight: 銷聲匿跡(?好一陣子又重出江湖了02/19 17:06
→ finallight: 但原PO帳號之前的發文都很正經02/19 17:08
→ m8403051: 只能說, 有病要看醫生. 自己不會有病識感的.02/19 17:21
推 r49: 想起來了!刪除人推文這個印象太深刻了.......02/19 21:24
推 dmc6: 是以前的那個little系列帳號嗎XD02/20 21:49
推 littlecristy: 我今天又收到公文,學校說要我繳錢至學校公庫!02/20 21:56
→ Mieke: 既然是借調缺,就是在教育局工作,應該鮮少待學校吧?02/20 22:25
→ m8403051: 借調缺學校只是代理人, 應該不會有主觀的好惡 02/20 23:31
→ m8403051: 所以是局端幼兒教育科退貨? 02/20 23:33
→ m8403051: 勞健保中斷是解約了嗎? 請洽勞工局協調 02/20 23:34
推 tim0259: 把ID google 一下就知道了。滿精彩 02/21 00:21
推 jerry8302001: 感謝 02/21 18:49
推 hatescoot: 其實這篇文章該校跟教育局應該都有在看,事實跟原文說 02/27 00:16
→ hatescoot: 的有很大的差異。風往哪裡吹~應該很明顯啦。 02/27 00:16
→ littlecristy: 給樓上h大,我只是"分享"給有需要的人,不需要有帶風 02/27 06:55
→ littlecristy: 向的動作,您這樣有疑似毀謗,也謝謝您的推文 02/27 06:56
妳所謂的「分享」無法提出證據,對於事情的前因後果亦含糊其辭
文章的真實性存疑,學校何其無辜要承受妳的指控?
再者妳無法接受稍微有質疑妳的內容,看看妳修掉多少推噓文?
刑法第310條
1.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
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2.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
3.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
不在此限。
h板友並不符合妳所謂的誹謗,貼出法條提供妳參考,妳可以想想法條是否更適用於妳?
→ littlecristy: 回Mieke :我就說,其實您可以不用理會我 02/27 13:10
妳也可以不用在我的文章下回,不過妳放心,我不會刪推噓文。
推 r49: 為人師表最基礎先尊重人吧 都給人亂修推噓文 沒什麼問題的也 02/27 13:14
→ r49: 修? 02/27 13:14
推 hatescoot: 呵呵呵呵呵 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 02/27 14:28
→ hatescoot: 這樣無法修文了吧(笑) 02/27 14:28
推 hatescoot: 風往哪裡吹 吹的我心生恐懼~~ 02/27 14:32
→ hatescoot: 疑似被恫嚇 小生怕怕~ 02/27 14:32
→ hatescoot: M大救我~~ 02/27 14:32
→ littlecristy: 還要考試的人,要連同我的份一起努力考上唷 ^^ 02/27 15:13
推 waynan: 之前她所待過的那麼多縣市、那麼多學校都不敢再用,以及現 02/27 15:17
→ waynan: 在的桃園縣教育局直接終止聘約且把她列被告,還是不要與她 02/27 15:19
→ waynan: 有任何牽扯比較好喔,大家推文用字遣詞要多注意 02/27 15:19
→ waynan: 看到她把所有她不想看到的推文都修掉大概可以想像處事風格 02/27 15:22
※ 編輯: Mieke (36.232.85.142 臺灣), 02/27/2023 19:46:17
推 OhnoXD: 真的看不懂 大家考試幹嘛連同你的份一起努力ˊ_>ˋ 02/28 13:08
→ cacud: 哈哈哈 02/28 16:07
推 finallight: 幸好有備份,不然空口白話到時死無對證ˊ_>ˋ 02/28 19:03
推 m8403051: 這時候就感嘆, 一堆同學學弟妹在桃園, 偏偏沒人在X埔 03/01 00:04
推 yaolulu: 我覺得可以打電話給該校查證,我還有保留他放出來的公文 03/01 18:43
→ yaolulu: 字號,相信應該有不少人有備份,可以詢問桃園教育局,或 03/01 18:43
→ yaolulu: 是該校。 03/01 18:43
推 yaolulu: 刪除文也沒有用,因為你google還是找得到原文,最新那篇 03/01 18:50
→ yaolulu: 自行刪除的,放出公文字號那篇,也是可以用網頁庫存找到 03/01 18:50
→ yaolulu: ;為何要大家幫你解決,卻根本不敢說清楚。如果事實是如 03/01 18:50
→ yaolulu: 文那般,我相信記者很快就會聞到風向,應該早就爆料了... 03/01 18:50
→ pinrannie: 樓樓樓上的m大,這件事應該不是學校的問題。學校應該 03/01 18:58
→ pinrannie: 是代為招聘借調教育局人員而已。不知是否有板友了解學 03/01 18:58
→ pinrannie: 校說法?我好想知道但我好孬不敢打電話問>< 03/01 18:58
推 hatescoot: 學校其實都有在看版,第一篇文出來後,也有校內聲明。 03/01 22:29
→ hatescoot: 有興趣歡迎去電該校教務處詢問。 03/01 22:29
→ cinm: 好奇校方是否打算追究該名教師的行為 03/02 00:58
→ littlecristy: 回M大:我不是你的誰,我不需要把證據拿到這裡來 03/20 18:47
→ Mieke: 要不然我打電話詢問教育局求證? 03/22 07:15
→ TinaJones: 12/07 23:37
→ TinaJones: 本文章主題至此討論告一段落 暫以鎖文處理 12/07 23:37
→ TinaJones: 謝謝各位版友理性討論 :) 12/07 2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