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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收到的訊息 主旨:關於本校長期代理教師任職至7月31日期間每個服務日之上班時間皆須在校,說明如下。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112年2月21日 南市教課(二)字第1120232223號函略以, 長期代理教師服務日比照行政院人事行政 總處公告之行政機關辦公日辦理,於暑假 期間仍在聘者,應到校協助處理校務或參 與活動。 二、 *另依教育局課發科及人事室宣導, 無論學校有無公務或活動須請代理教師 辦理,暑假期間仍在聘之代理教師於每 個服務日之上班時間皆須在校,上班時 間若未在校,須請假。* 三、 關於部分代理教師詢問112學年起 聘日:如為再聘,可核給全學年聘期; 如為8月1日以後才招考,將依實際到職 日起聘。此為目前得到之口頭消息,後 續如有新規定或公文,仍須以書面為準。 根據第二點,不管有無需要配合學校活動, 只要是上班日,就是到校。 我的理解沒錯吧? ----- Sent from JPTT on my OPPO CPH225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9.152.14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udyteacher/M.1680838686.A.63A.html ※ 編輯: twollen (223.139.152.144 臺灣), 04/07/2023 11:39:17 ※ 編輯: twollen (223.139.152.144 臺灣), 04/07/2023 11:40:38
Mieke: 對 暑假要到校上班 台南開第一槍 04/07 12:12
an123456781: 這樣寫才是要到校上班 04/07 12:36
ewl: 是公文嗎?還是學校自行發布的訊息 04/07 13:33
tty51379: 是教育局發給學校的嗎?所有學校都要仿照辦理? 04/07 13:35
waynan: 我覺得是各校自行解讀,因第二點並未寫依據哪個公文號 04/07 14:28
nari900916: 另依教育局課發科及人事室-->應該是學校問過教育局的 04/07 15:28
Dalaia: 理解無誤 04/07 16:15
knnp: 話說代理教師適用「聘僱人員給假辦法」,這樣111.8.1-112.7. 04/07 16:29
knnp: 31滿一年,第二年再聘也有七天假嗎? 04/07 16:29
fifi12042008: 有沒有開放選擇:不拿錢,不到校 04/07 16:32
fly5566: 第二點是依"...宣導" 宣導有強制力嗎? 04/07 1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