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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來信檢舉 > 3775 11/11 馬賽克 ◇ 檢舉martinmask他版版務 標題 檢舉martinmask他版版務 時間 Wed Nov 11 11:52:42 2015 ─────────────────────────────────────── #1MF_OvyB (TPHI_Service) #1MGeY6O7 (talk) 由他版帶來的他版 版務 甚至還在愛與閃光的talk版 教導他人選跳樓的地點 違反版規9他版版務 以及教唆他人跳樓(版規一) 還可能有推薦的嫌疑 明顯惡意踩線 是否已經達到鬧版標準? 本來我看到 ┌─────────────────────────────────────┐ │ 文章代碼(AID): #1MGeY6O7 (talk) [ptt.cc] [偷可] 要跳快點跳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lk/M.1447200902.A.607.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1 Ptt幣 │ └─────────────────────────────────────┘ > 25253 ! 311/11 martinmask □ [偷可] 要跳快點跳 早上在看這篇我就覺得不太好 有跳樓的疑慮 不過不知道他在講跳什麼 我本來以為是另外一個人要跳樓 嚇死我了 去allpost 查詢也沒有什麼東西 後來根據檢舉信才知道原因... 依據 中華民國判例 http://blog.udn.com/thelawofring/3850253 【最新分享006】別人自殺參一腳 罪大條 2010/03/13 16:37 有個女孩子跟男友談判破裂,心情奇差;上夜班的室友回家休息,不斷聽到她哀聲歎氣, 被吵得睡不著覺,沒考慮就順口說:「(妳)看不開,不會去跳樓嗎?」結果室友早上醒 來去買早餐時,才發現她真的跳樓,已經氣絕身亡。經檢察官訊問明確後,以教唆自殺罪 判這個室友一年兩個月,緩刑三年定讞。 無獨有偶,曾有一名課業壓力重的學生,擔心成績退步,心情不好而嚷著「想跳樓」,沒 想到同學以為她在開玩笑,起鬨說:「不要只用嘴巴講,要跳就真的跳!」學生一被激, 忍不住就跳下樓,摔成重傷。 有句話說:「飯可以亂吃,話不要亂講。」當別人情緒低落,不宜隨口說東道西,以免後 果不堪設想。 現行法令上,自殺的人本身並不犯罪,但也不能忽視自殺的社會問題,所以對於幫助別人 自殺的情況應予以扼止,所以法律規定,教唆或幫助他人自殺,或受人委託、甚至得到對 方承諾同意把對方殺了,都認為是「加工自殺」,要重罰。另外,透過上述行為導致別人 重傷,也會成立「加工自傷」罪。 教唆他人自殺,就是以言語激將、鼓動、央求、指示、利誘,讓人起自殺的念頭;對於已 經想自殺的人,用文字、口頭或提供道具,給他精神或物質上的助力,來協助完成他的自 殺行為,例如提供繩子、買安眠藥、跳樓幫忙推一把,則是幫助別人自殺;另外,就算是 受別人囑託或經過別人的同意而殺了對方,或許是因為對方自己下不了手而要求你勒死他 或幫忙灌他農藥、扣板機…,都於法不容。 另外,新聞上常報導共同燒炭死亡事件,以前多是因為殉情,但現在不一定了,也有兩個 女生相約到東北角跳海,只因為對人生不抱希望;這類行為在法律上叫做「謀為同死」─ ─有辨別事理能力的兩個人剛好都不想活了,共同意謀自殺;「謀為同死」萬一事後有倖 存者,倖存者可以免責。但如果是媽媽帶著年幼不懂事的小孩一起赴黃泉,由於小孩沒有 辨別能力也不一定想死,所以就算母子沒自殺成功,這個媽媽也是有會成立殺人罪。 以前發生一件轟動社會的殺人事件,登上報紙頭條──有婦人為了還債,與先生說好並買 通殺手槍殺她,以詐取保險金還債;事發前一天,她在電梯裡與先生吻別,結果被電梯裡 的監視器拍下,被殺的真正原因才水落石出。表面是他殺意外,事實上是她先生和殺手幫 助她自殺,這種情形保險公司當然不理賠。 保險在保障一些不可預料或不可抗力的危險,提供被保險人適當的賠償;如果被保險人故 意讓自己死亡,例如自殺,保險公司不負給付賠償金額的責任。就算保險契約內容寫明被 保險人故意自殺、保險公司仍應賠償的條款,這項條款也是訂約二年以後才有效力。另外 ,被保險人判處死刑被執行或者越獄致死,保險公司也不負賠償的責任,但如果已經付足 二年以上的保險費,保險公司應該退還保單價值準備金。(施茂林口述.徐谷楨整理) 依據PTT使用者條款... ┌─────────────────────────────────────┐ │ 文章代碼(AID): #1KvlRVQC (SYSOP) [ptt.cc] [公告] 使用者條款 2.0.1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YSOP/M.1424422623.A.68C.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121 m 1 2/20 longbow2 □ [公告] 使用者條款 2.0.1 5、使用者的守法義務及承諾 您承諾絕不為任何非法目的或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本服務,並承諾遵守中華民國 相關法規及一切使用網際網路之國際慣例。(若您為中華民國以外之使用者。並 同意遵守所屬國家或地域之法令)您同意並保證不得利用本服務從事侵害他人權 益或違法之行為, 包括但不限於: (a)妨害他人名譽或隱私權。 (b)張貼任何誹謗、侮辱、具威脅性、攻擊性、不雅、猥褻、不實、違反公共秩 序、善良風俗或其他不法之文字。 (c)違反依法律或契約所應負之保密義務。 (d)冒用他人名義使用本服務。 (e)從事不法交易行為。 (f)濫發廣告郵件及張貼廣告文章。 (g)其他本站有正當理由認為不適當之行為。 依據 talk板板規... 8. 請勿作出違反站方規定或其他擾亂看板秩序的行為。 (未於文章內宣告不歡迎特定使用者推文即任意刪推文經當事人檢舉 以此條處理,已宣告則該使用者視同挑釁) 初犯者警告處以水桶一天 第二次以上犯者水桶 15*2^(n-2) 天,上限120天 8.1 若板主群一半以上同意為嚴重故意鬧板,將水桶半年 此沒有累犯,但還是有分身條款 此案跟 steve1121 有關 所以剩我一個判定 再怎麼樣 人命不可以開玩笑 故此文章及推文 作者 martinmask (Michael) 看板 talk 標題 [偷可] 要跳快點跳 時間 Wed Nov 11 08:14:59 2015 ─────────────────────────────────────── 我來幫忙找地方 要高一點的 熱鬧一點的 101不錯 考慮在南部不然就巨蛋旁邊吧 揪咪 -- 宅化四徵兆 :XDDDD~ 您的包裹 喂~學妹電腦壞了 原來我沒朋友... 你去修一下 <○> └□ □=□郵 ○>  ̄ ̄ |\ ︽□ 醒來就開機 網購真便利 不會想出去 交際等於零ψQSWEET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18.236.17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lk/M.1447200902.A.607.html
LongRanger: 漢神好嗎? 52 F11/11 08:24
whoisanky: 101那邊地價太高 跳那裡好 11/11 08:56
LongRanger: 不行 那邊不讓你有機會 11/11 09:13
martinmask: 我覺得清水段癌也可以 11/11 09:29
martinmask LongRanger whoisanky 水桶半年 文章刪除 -- ▲ △╴ <<百姓貴族˙荒川弘>> ˍ □ □ ╭ 沒水喝的話,不會去喝牛奶嗎? ..█▌ (好像家裡養了一頭牛一樣啊~~)C ◢ ◣ ╭哞~~!! by chen31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6.241.20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lk/M.1447237659.A.54B.html
bluemoon2006: 這樣是嚴重鬧板?我笑了 11/11 18:32
hateOnas: 真的非常抱歉 人命不要開玩笑 11/11 18:36
namis77: 誇張喔,裡面有說跳樓嗎?不能跳森巴 土風舞嗎?為何變跳 11/11 18:39
namis77: 樓? 11/11 18:39
bluemoon2006: 好棒棒! 11/11 18:42
redbeanlisa: 這真的桶的很不合理 11/11 18:55
mapxu664: 嚴重在哪? 11/11 18:59
shukevin: 特來朝聖,支持檢舉王,原來真的有人告訴他死意甚堅, 11/11 19:26
shukevin: 太好笑了,我要備份,常常拿出來提醒他不要想不開,哈 11/11 19:26
shukevin: 哈 11/11 19:26
vn509942: 三人都沒有明確點名是誰與加工內容的具體敘述 這樣過了 11/11 19:26
vn509942: 那個who...QQ 11/11 19:30
ptt0219: 來這個板就是要研究為什麼會被水桶~~ XD 11/11 21:24
OyAlbert: 朝聖 哈哈哈 這水桶理由太好笑了 11/11 22:21
earl1122: 我家養的蚊子想從101跳樓,這樣合理嗎? 11/11 23:03
earl1122: 更何況馬丁那篇文,沒有"主詞"哪來教唆,如果是我家貓 11/11 23:07
earl1122: 身上跳蚤想跳樓101就讓它跳吧 11/11 2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