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oksmis (單眼皮男生)
看板tax
標題Re: [問題] 扶養補稅問題
時間Mon Feb 9 09:45:35 2015
※ 引述《hooksmis (單眼皮男生)》之銘言:
: 今年一月收到補稅通知,
: 本來扶養我哥的小孩,
: 我哥整年無所得
: 國稅局人員打來說因查到我哥名下有房屋,
: 所以不能扶養,因之前幾年都順利扶養成功
: 請問大家,只要有名下有房屋。小孩就不能給兄弟報扶養嗎?
房屋已過戶十年了.. . 這樣也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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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lddrunkard: 不是你哥現在有沒有錢買房子的觀念,國稅局的觀點是 02/12 14:47
→ olddrunkard: 為何會寧願繼續持有房子,而不願賣房養小孩 02/12 1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