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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關於今年所得稅 小弟欲扶養領有殘障手冊的父親 想說父親去年僅做2個月的保全 看了下父親收到的國稅局試算單 所得總額竟然高達20萬 實際領到5萬多 致電該保全公司 (以下稱A公司) 回應薪水實際是給另一名警衛 名字卻是掛父親的 去國稅局詢問發現 檢舉需要有勞健保資料 小弟立馬衝去勞、健保局查詢列印資料 看了當場傻眼 父親去年一整年的勞健保 是掛在一家紡織公司(以下稱B公司) 投保薪資是19200 父親說法是加保在認識的老闆 不用繳健保費 結論變成 在A公司上班 無勞健保 沒在B公司上班 有勞健保 問題一. 我想檢舉A公司 虛報的大約20-5 =15萬薪資 這下國稅局不是就會看到掛者B公司的勞健保 是否會追查B公司應給付的19200薪資 變成減少15萬 卻要多19200*12 的薪資 問題二.承一 為何19200的薪資 國稅局的試算單 沒有B公司的薪資所得 問題三.承一 B公司好心幫忙付健保費? 這其中的節稅或B公司的好處在哪? 問題四. 針對A公司 在公司上班可以不用保勞健保? 可以同個薪資報給不同的人? 問題五. 我該去檢舉嗎? (父親說A公司發現金 無扣繳憑單 無簽收 無薪水袋 當然更無轉帳) 以上 感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31.133.24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431438521.A.CC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