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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liza0101 (這樣就好)》之銘言: : 因我爸用了我外公的名字做投資, : 且投資的報酬超過了免稅的額度,又我外公於上個月過世 : 請問遺產稅法當中是否有一條 "配偶半數請求權" : 可由我外婆繼承一半的收入, 使我外公這部分可以免稅? : 煩請清楚這方面的朋友解答一下,感激不盡~ 這塊領域好像比較少人知道,其實相差很大,假設雙親ㄧ方百日,法令是配偶與子女均分 ,若有3子女,則各25%。但如果配偶半數請求,則配偶可取50%+(50%/4)=62.5% 只是不知道如何申請?以上分享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3.223.13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443320738.A.BCD.html
blackyw: 剩餘財產差額分配權 09/27 12:59
happy2028: 查到了 :被繼承人死亡之日起6個月內, 先向法院申請同 09/27 13:03
happy2028: 意, 再戶籍所在地之國稅局辦理遺產稅申報,如生存配偶 09/27 13:03
happy2028: 主張依民法第1030條之1就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扣除, 09/27 13:03
happy2028: 尚需檢附生存配偶之申請書、註記結婚日之戶籍資料、夫 09/27 13:03
happy2028: 妻雙方財產及債務明細表、請求權計算表及相關證明是婚 09/27 13:03
happy2028: 後所得文件。 09/27 1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