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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版友安安 請問去年新婚夫妻 今天想要分開報稅 老公用標準扣除額 老婆想用列舉扣除額 但是租屋當初契約是老公的名字 那麼問題就是說: 老婆可否將租屋報在自己的列舉扣除額之中呢?? 謝謝!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5.160.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464534868.A.FF8.html ※ 編輯: oodog (36.225.160.2), 05/29/2016 23:36:20
weitse111: 跟房東重寫一份契約或把自己名字寫在老公旁邊吧ˊ_>ˋ? 05/30 2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