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taoist9999: 一、確定父親負債遠大於其留下的財產,父親往生後,所 09/07 13:29
→ taoist9999: 有法定繼承人通通去拋棄繼承。 09/07 13:29
→ taoist9999: 二、請父親在母親往生三個月內向法院辦理拋棄繼承。 09/07 13:29
→ taoist9999: 上面是法律成本最低的方法。 09/07 13:34
→ rockya: 再請教兩個狀況:1.:如果父親在母親離世三個月內拋棄繼承 09/07 19:46
→ rockya: ,那膝下子女仍可繼承母親資產嗎?2. 如果恰巧父母親同時 09/07 19:46
→ rockya: 其膝下子女可以選擇繼承母親資產不繼承父親債務嗎? 09/07 19:48
→ rockya: 懇請解答 感謝 09/07 19:48
推 taoist9999: 一、當然可以。當民法第1138條、第1144條,配偶有相互 09/07 22:00
→ taoist9999: 繼承的權利,而第一順位繼承人為直系血親卑親屬。 09/07 22:01
→ taoist9999: 二、在父親死亡後三個月內向法院為拋棄繼承即可。父 09/07 22:07
→ taoist9999: 母同時死亡,彼此互不繼承遺產。(因為在被繼承人死 09/07 22:07
→ taoist9999: 亡的同時,繼承人必須生存,才有繼承權,此為民法上 09/07 22:07
→ taoist9999: 所謂之「同時存在原則」。) 09/07 22:07
→ rockya: 感謝T大回答!受益良多!謝謝你 09/08 0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