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qke (倦怠)
看板tax
標題[問題] 關於父母扶養問題
時間Fri May 5 18:07:13 2017
請問一下,父親已滿60歲且有固定收入,母親未滿60歲且收入剛好超過最低薪資免稅額。
兩人之前都是共同合併申報。
這樣的話,我是否可以或適合申報扶養呢?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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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16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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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tqke (101.13.162.122), 05/05/2017 18:09:00
→ cdfreen: 父親的部分是扶養後划不划算;母親所得要< 05/05 18:28
→ cdfreen: 8.5萬才符合無謀生能力的條件 05/05 18:29
推 conk: 母親不要超過太多,是可以的 05/05 19:10
推 claymath: 所以 父親有收入 可以單獨報扶養母親?0.0 05/05 22:48
→ claymath: 啊我懂意思了 抱歉問了蠢問題 05/05 2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