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YUNCC: 地址是必須的,電話可以留聯絡電話 07/30 12:03
→ YUNCC: d=67282&index=54 07/30 12:03
因為我去刻印章的時後,老闆人還不錯,他有跟我說,如果電話不一致的話
,這個章可能就會無效,對方報雜項的時後,就沒有辦法用。
或者是,國稅局覺得這個章有問題,就還要拿出很多證明出來
會很麻煩,所以叫我確認一下
,可是我剛才看那個國稅局的連結,好像也沒有說到電話的事情,
不過倒是很多文章都說,只要聯絡人的電話就可以了
※ 編輯: bernachom (60.250.224.211), 07/30/2017 13:52:40
→ YUNCC: /2bua0PJ.jpg 07/30 14:01
→ YUNCC: 抱歉 ,手機版不太會用 07/30 14:02
好的,反正國稅局都這樣子說了,那就放心多了,謝謝您
※ 編輯: bernachom (60.250.224.211), 07/30/2017 14:04:50
→ bernachom: 不好意思,我剛又看了一下,那個連結 07/30 15:49
→ bernachom: 他是指統一發票,而不是免用統一發票 07/30 15:49
→ bernachom: 所以免用統一發票的話,也是適用囉? 07/30 15:49
推 Powertalk1: 免用統一發票章根本不會查核啊.... 07/30 16:21
我原本也是這樣子覺得
可是刻章的老闆,提醒我,叫我不要自己找麻煩..
先確認後再刻...
※ 編輯: bernachom (60.250.224.211), 07/30/2017 16:55:17
→ bernachom: 今天問了 國稅局 真的沒差 謝謝各位朋友 07/31 1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