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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sayhi (等到咖啡)》之銘言: : 有關建設公司興建大樓施工不慎損害鄰人住處,經協商後建商所給付的賠償金或補償費, : 為受償人的其他所得,應合併申報綜合所得稅,另檢附房屋修繕費用支出憑證等證明文件 : ,於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列為費用減除。 : 因故未能提出相關費用憑證供核時,如能檢具建商或其他相關單位或人員(如建築師或土木 : 技師公會等)出具的房屋損害事實報告或和解書(須註明受損害情形、工地位置及受損房屋 : 坐落)等文件,證明受損房屋確實坐落工地鄰近,且建商摯發的扣免憑單亦已註明為損害賠 : 償者,亦可據以核認、該筆賠償金或補償金為經建商合理估算的房屋損害修繕費用。 我遇到的是樓上漏水造成裝潢毀損房客退租 可是我提供法院調解筆錄跟廠商扣繳憑單 國稅局不採納 還是要全額繳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4.54.12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515503098.A.6D9.html
adey40: 有打複查嗎?還是直接摸摸鼻子認了? 01/09 21:39
maggin: 要打複查,但是之前就跟承辦人提過引述最後一行的規定了 01/09 22:42
maggin: 他說一定要建築師公會的損害證明跟裝潢收據 01/09 22:44
maggin: 可是我是我爸幫忙裝潢怎可能有收據,而且我當時在坐月子 01/09 22:46
maggin: 冷氣.燈具發票我父親忘了留,我還檢附了裝潢照片,也不算數 01/09 2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