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tax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去年申報時,繳了約1萬塊的稅金(六月才去補繳的,多100塊的利息) 是以現金付清的。但去年申報時未申報 扶養父母親 (沒辦理過) 請問現在是否可以補申報 「去年有扶養父母」並取回去年 申報多繳的稅款。 謝謝。 還是說在今年5月申報時再一併申請 「去年有扶養父母」多繳的稅款,即可? 要如何舉證 今年、去年 有扶養父母?需準備何證件、證明?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42.2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549080004.A.22F.html
loyid: 這比較屬選擇權未行使而非稅務上的錯誤,應無法追溯 02/02 15:19
loyid: 不然大家都搞追溯不就沒完沒了 02/02 15:21
diogofseixas: 可以,樓上說錯 02/02 16:01
lovekangin: 5年內都可以更正吧(?) 02/02 16:43
loyid: 有錯誤才能申請喔 02/02 16:50
shinyhaung: 五年內都能申請更正 02/02 17:09
cdfreen: 可以更正,到稽徵所辦理即可 02/02 19:00
asdfghjklasd: 更正就好 02/02 22:02
jong7: 注意父母有沒有領社會補助...不要扶養後他們的補助被追回 02/02 23:50
aguey: 人民請求權都10年了,查對更正5年? 02/04 06:54
aguey: 查對更正於繳納期限內5年! 02/04 06:56
jhy35: 可以去國稅局填單追加扶養親人 02/16 1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