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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的所得稅,在當年度都有如實申報。 但這筆報稅陸續收到三次的所得稅申報核定書和繳款書。 第一次是在106年,退稅6千多。 第二次是在107年,要補稅2千多。 第三次是在108年,要補稅4千多。 最近才有空仔細查看細項,也怕是自己的申報疏失。 結果發現第一次退稅,國稅局把我一開始已申報的所得收入,有兩筆都剔除。 所以第二次補稅,是因為國稅局把一筆所得加回來。第三次補稅再加入另一筆。 但是我一開始明明都有如實申報,而且也繳納稅金了。 打給承辦人,針對我的疑問,她也沒有回應。 只說每個單位的作業時間不同? 她也無法回覆我最終到底105年的稅務到底審查結束了沒。 有版友有一樣的情況嗎? 這樣是正常的嗎? 我實在是不想一直收到退稅補稅單啊,每次重新算所得稅都是一個大工程,實在很擾民啊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2.120.1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556382387.A.97B.html
banana321: 申請複查 04/28 08:03
banana321: 寫公文進去,未來才有證據,不然很容易出問題。 04/28 08:05
banana321: 而且承辦人都是戶籍區域負責人,不是他承辦的不然要找 04/28 12:27
banana321: 誰?? 04/28 12:27
basebo11: 妳先確定一下105你申報繳稅還退稅,退稅的話承辦審查應 04/28 15:16
basebo11: 該無誤,只是後到所得慢,QQ 04/28 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