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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版友好,之前戶籍在台北時, 曾經將自費的物理治療列入醫藥費申報, 結果被打槍,理由是診所非健保特約, 也非財政部認定會計紀錄完備之醫院, 我想請問的是,現在戶籍搬到別的縣市, 要再挑戰一次嗎? 不同縣市會不會審核單位不同? 以上,感謝各位抽空回答。 ----- Sent from JPTT on my HTC_U-1u.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8.78.6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558340506.A.6F6.html
cdfreen: 如果你去的依舊是這兩種類型,換戶籍不會不一樣 05/20 18:58
feelthebom: 的確是同一間診所,感謝回覆喔 05/21 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