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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版大好,事情緣由是我在6月底把自己本來的二手車過戶賣給別人,在過戶時已經繳 今年的燃料使用費(新車主繳的),但最近7月家母又沒詢問而拿著我的繳費單去超商繳款 ,想請問一下這樣的情況有辦法退費嗎? 另外,寄給我繳費單的單位是台中監理所,也 是我戶籍地,過戶地為新竹監理所,請問我需要找哪邊處理這種事...? (新車主也是一面之緣的版友,可能無法拿到到當初過戶那張繳國庫的收據...) 手機po文敬請見諒排版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9.105.10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563037136.A.83A.html
a29976137: 要問監理站,你問錯地方 07/14 08:32
giraffehsuan: 監理站會寄溢繳公文給你,屆時收據跟公文一起給發 07/15 22:28
giraffehsuan: 公文的監理站辦退款。 07/15 22:28
giraffehsuan: 以上經驗是車子沒過戶。不確定你狀況是否也一樣…… 07/15 22:29
diogofseixas: 溢繳公文會給新車主喔,錢也是 07/19 01:33
diogofseixas: 所以你有必要聯繫新車主 07/19 0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