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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央統籌分配稅款的公式 好像是寫說營業事業稅50% 這到底是營業稅還是營利事業所得稅稅呢? 像是如果總公司在台北的餐廳、百貨 如果在高雄有分店,我到高雄消費 開發票應該是營業稅,賺錢是營所稅 這到底算在高雄還是台北? 對台北高雄的統籌分配稅款如何影響 還有最近出來的共享機車 如果總部在桃園,我在台北騎車 會有發票所以也有營業稅跟營所稅 到底算在台北還桃園?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137.47.21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576282941.A.BD5.html
spirit119: 最近也在想這個問題,同問12/14 23:21
radishare: 第3條稅源不是就寫了嗎12/16 11:35
amengcc: 除非他是開台北分公司 不然都算桃園的.12/16 15:49
amengcc: 營所稅屬所得稅10% 營業稅扣除後40% 貨物稅10%12/16 15:52
謝謝你解說~ 所以台北有分公司才會把營業稅跟營所稅都算到台北嗎? 如果只是加盟分店的話就還是都算在總公司登記的縣市嗎~ A縣市總公司,B縣市分公司,則在B縣市分店消費 營所稅跟營業稅的部分都算在B這樣嗎~ 謝謝你 ※ 編輯: OfficeGL (42.73.250.21 臺灣), 12/16/2019 21:3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