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zz9 (Shadowmoon)
看板tax
標題[問題] 扶養親屬無謀生能力認定
時間Sun May 24 23:00:18 2020
大家好,已爬過文章,
想請教一下無謀生能力認定問題:
小弟岳母未滿60,有掛公司人頭,
薪資全年約20萬出頭,
理論上高於17.5萬應該不算無謀生能力。
但我在報稅軟體上勾選"無謀生能力"
並輸入岳母的薪資,
稅額計算時,
岳母的收入會再扣除"薪資所得扣除額"20萬元,
變成全年度收入僅一兩萬元,
如此一來有實質的減稅效果。
想請問各位這樣子報稅是正確的嗎?
或者有可能會被追稅甚至罰款呢?
請各位不吝賜教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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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dfreen: 會被剔除,未滿60歲的尊親屬要無謀生能力才可被扶養 05/24 23:51
推 banana321: 超過8萬8就會被剃除 05/25 08:00
→ cdfreen: 樓上,今年拉到基本生活費17.5萬,非免稅額 05/25 11:03
推 missim220: 我也想知道,扶養是看單純的薪資所得,還是看薪資收入 06/01 00:09
→ missim220: 扣除薪資所得後的所得? 06/01 00:09
推 binny228: 我也一模一樣的狀況~想知道!! 06/05 1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