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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報稅的時候把父親報扶養親屬(48年>60歲) 但是今天收到補稅單,我申報的扶養不算,要補稅 上面有寫一個"重複申報結算申報書檔案編號" 調整理由是"依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1款將免稅176000調整為88000 這樣是重複申報的意思嗎?有確認過家父沒有報,姐姐也沒有報扶養(只有一個姐姐) 有稍微查一下好像是我在報稅時沒有載入扶養親屬所得 是因為這個原因的話現在能怎麼處理? 還是其實是其他原因 感謝各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6.79.229.128 (日本)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610461838.A.C2C.html ※ 編輯: spring0302 (126.79.229.128 日本), 01/12/2021 22:31:28
confident: 你看一下核定通知書最下面應該有寫你跟誰重複申報 01/12 23:06
confident: 去寄給你通知書的國稅局寫「綜合所得稅更正申請書」 01/12 23:08
confident: 財政部網站有範例 https://reurl.cc/a5raAZ 01/12 23:10
spring0302: https://i.imgur.com/cQiiloD.jpg 就寫這樣沒寫跟誰 01/12 23:18
confident: 不然就明天上班時間打電話問承辦人 01/12 23:22
confident: 上週收到通知家人重複申報扶養,也是去寫更正申請書 01/12 23:24
BearWu: 你母親呢?因為我也收到,結果是因為我媽報我爸是配偶沒拆 01/13 12:41
BearWu: 所以重複申報的說,先打電話給承辦人問問,像我的話是只要 01/13 12:41
BearWu: 傳真回去我媽的身份證,並寫上 減列配偶申報就可以了 01/13 12:42
twohome: 你父母可能有一方去國稅局在工讀生協助下合併申報了,工 01/17 14:57
twohome: 讀生要專業一點阿 01/17 1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