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cka: 重新簽新約啊 03/01 22:50
→ vm200: 請問樓上,重簽是什麼意思?? 03/01 23:04
→ femlro: 不要想要搞房東,補稅很多案例藉故扣押金,除非你列舉扣除 03/02 04:58
→ femlro: 額夠大,不然列舉也沒比較吃香,房東進政府這個就配合重新 03/02 04:58
→ femlro: 簽約就好,以後政府代管會公證,你一定可以報稅。 03/02 04:58
→ floz: 租金收入不會是屬稽徵機關應提供而未能提供之所得資料 03/02 13:10
推 guojj: 我記得好像一定金額內漏短報只要補繳不會罰款 03/02 23:28
→ hsiehchienyu: 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規定漏報所得25萬或應納稅 03/03 21:50
→ hsiehchienyu: 額1.5萬以下可免罰,因租賃還有43%費用率,故反推一 03/03 21:50
→ hsiehchienyu: 年租金收入要438596元(250000÷57%)以上才會有處罰 03/03 21:52
→ hsiehchienyu: 的可能性(還要搭配漏稅額是否有達15000) 03/03 21:53
推 L88767781: 請問樓上,漏報25萬以上,看法條意思似乎就是年收入25 03/04 22:15
→ L88767781: 萬以上沒報就是要被處罰,不需要除以百分之五十七吧? 03/04 22:15
→ hsiehchienyu: 所得=收入-費用,故租賃收入換算成所得要乘57% 03/06 1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