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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登記結婚 今年照理說可以選擇分開申報 我跟配偶薪資所得接近 股利也接近 雙方也都各扶養一位身心障礙家長 查到的都說薪資接近 分開申報較有利 不過我個人的列舉課除額因為扶養父母醫藥費的關係 接近24萬 如果再加上配偶的約為30萬 所以想問說 這樣合併申報會不會比較有利? 另外想問說 第一次合併申報第一頁key入配偶姓名 身分證 出生後 沒有帶入資料是正常的嗎? 要自己key? 然後所謂合併申報 分開計稅怎麼操作? (畢竟明年可能還會遇到一樣問題先問一下) 還是以上這些去國稅局都會幫忙處理解惑 (因為需要另外請假) 感謝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1.23.76.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620007781.A.339.html
may8010: 我自己也是第一次合併,第二頁哪一頁上方要插卡或是行動 05/03 17:52
may8010: 認證才會自己帶入配偶所得資料試算唷 05/03 17:52
may8010: 拿配偶的自然人憑證/健保卡之類的認證比較快~ 05/03 17:53
cdfreen: 第一年本來就不會帶資料,要自己輸入 05/03 21:08
cdfreen: 你先計算各自報兩個人繳的稅額和合併報就知道哪個划算 05/03 2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