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iohack: 你沒跟國稅局報租金收入吧? 05/05 23:33
我這兩間房子 都是今年一月 / 二月才開始出租的 ,
去年7月買 一直整修到今年一月才開始出租 ,
目前五月份在報去年的綜合˙所得 ,
但因為去年還沒出租 所以還沒有所得可以報
請問是否明年五月才通報今年的房租
※ 編輯: beminaru (61.227.182.188 臺灣), 05/05/2021 23:51:27
推 guojj: 高雄市的房子嗎? 05/05 23:50
對 高雄的房屋
※ 編輯: beminaru (61.227.182.188 臺灣), 05/06/2021 00:13:38
推 guojj: 高雄市的房子夫妻合併可以3間1.2,不管有沒有出租 05/06 14:41
→ guojj: 不管有沒有辦自用住宅 05/06 14:42
推 tamacugi: 要自己訂正,或是國稅局日後追稅再補稅都可以,國稅局 05/06 17:28
→ tamacugi: 不會罰只會要你補稅,自住或"公益出租"才有1.2% 05/06 17:29
謝謝解釋 感恩
※ 編輯: beminaru (61.227.182.188 臺灣), 05/06/2021 19:53:18
推 sa3sa: 房屋稅是地方稅,屬於稅務局的業務,不是國稅局。 05/06 20:35
了解 所以我要去高雄市稅務局查詢嗎?
※ 編輯: beminaru (61.227.182.188 臺灣), 05/06/2021 23:43:33
推 guojj: 可以去税捐問,我之前去問,税捐說高雄市可以3間1.2,我有4 05/07 16:54
→ guojj: 間,叫我自己選一間1.5,跟有沒有辦自用住宅無關 05/07 16:54
推 IART: 住宅區通常先用1.2扣稅 05/09 08:21
→ Antihsieh: 好房東~推 05/09 2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