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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讓售未上市股票給弟弟有贈與稅問題? 國稅局這樣說 2022-02-15 12:06 經濟日報 / 記者徐碧華/即時報導 https://reurl.cc/12klvW 匯款單,入帳的存款簿。總之,就是能證明付款的憑證。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哥哥把一家未上市股票賣給弟弟,到公司過戶,公司股務提醒可能有贈與稅問題,要求出 具國稅局核發的「非屬贈與財產同意移轉證明書」。哥哥向國稅局詢問,南區國稅局要哥 哥拿出支付價款證明,到國稅局申請該證明書。 怎麼提支付價款證明?官員說,假設是匯款,就可以拿出弟弟的匯款單,入帳的存款簿。 總之,就是能證明付款的憑證。支付價款是要證明這是買賣,不是贈與。 假設弟弟匯款100萬元給哥哥,之後,因為弟弟手頭不便,哥哥又不時5萬、10萬的,匯款 給弟弟,這不會被說是做假吧?官員表示,弟弟的匯款可以證明是支付價款,但國稅局要 舉證5萬、10萬的匯回款是做假,是有困難的。 官員說,哥哥申請後,國稅局需要查核的時間,如果是臨櫃申請,不會馬上拿到證明,必 須等等。國稅局至少要查一下公司淨值,看看每股買賣價格是否高於公司每股淨值。如果 比公司淨值低,有可能要把其間差價「視為贈與」。所以,兄弟之間訂買賣價格,最好先 問一下公司,公司每股淨值是多少。 在程序上,兄弟間應該會先完成交易,繳完證交稅,才會到國稅局辦「非屬贈與財產同意 移轉證明書」,最後才是公司過戶這一關。因此,如果被「視為贈與」,要核課贈與稅, 兄弟買賣可以後悔,「證交稅是可以退的。」 官員說,這位哥哥是有概念的,為避免紛爭,他和弟弟正式簽訂買賣契約書,且經確認股 票係經銀行簽證發行,屬有價證券,詢問國稅局前,也已依法繳納證券交易稅。公司股務 也是有概念的,要求哥哥先去確認贈與稅問題才來過戶。 南區國稅局官員把相關規定講得更清楚些,他表示,依證券交易稅條例規定,凡買賣有價 證券,除各級政府發行之債券外,應按每次交易成交價格,依規定稅率課徵證券交易稅。 但如屬「二親等以內」親屬間之買賣,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6款規定,除非能提出已 支付價款之確實證明,且該已支付之價款非由證券出賣人貸與或提供擔保向他人借得者, 否則就應以贈與論課徵贈與稅。 另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42條規定,公私事業辦理贈與財產之產權移轉登記時,應通知當事 人檢附稽徵機關核發之贈與稅稅款繳清證明書,或核定免稅證明書,或不計入贈與總額證 明書,或同意移轉證明書之副本;其不能繳附者,不得逕為移轉登記。 該局指出,兄弟為二親等以內親屬,雙方之間買賣未上市股票,即使私法上有簽訂買賣約 定書為證,國稅局調查時,如果無法提示已支付價款之確實證明,就須依照稅法規定,以 贈與論課徵贈與稅。因此,林先生辦理股票過戶時,公司股務才會要求出具國稅局核發的 「非屬贈與財產同意移轉證明書」。 官員指出,二親等以內親屬間買賣未上市股票,如因無法提出已支付價款之確實證明,經 以贈與論課徵贈與稅者,依「證券交易稅條例實施注意事項」第3點規定,有價證券因贈 與而取得者,非屬交易行為,應免課徵證券交易稅,原已納證券交易稅可依稅捐稽徵法第 28條規定申請退還。 https://bit.ly/3JvBy3C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31.7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644931028.A.6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