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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製七類商品 先辦貨物稅籍 2022-02-21 23:27 經濟日報 / 記者程士華/台北報導 新廠家投入生產飲料、電器等產品時,留意貨物稅課稅規定,北區國稅局表示,相關產品 生產者,應於事前完成廠商本身的貨物稅籍登記,以及產品登記。 根據《貨物稅條例》規定,我國目前總共針對輪胎、水泥、玻璃、油氣、電器、車輛,以 及設廠機制的飲料品,訂有課徵貨物稅的規定。 官員表示,產製上述貨物的廠商,應於產製前,向工廠所在地國稅局辦理廠商及產品登記 ,並按貨物稅條例規定期限申報及繳納稅款。 因為是比較不常見的稅目,官員表示,實務上國稅局辦理相關案件時,常發現有新進業者 未辦妥廠商及產品登記,便產製出廠銷售。 官員表示,即便是有辦登記的廠家,實務上產品產量隨市場變動時,也會有廠商發生短報 或漏報出廠數量、銷售價格或完稅價格的情形。 https://bit.ly/3BCwEiK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15.4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645491901.A.0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