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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報扶養兩失業子女 被台北國稅局拒絕 2022-02-23 09:54 經濟日報 / 記者徐碧華/即時報導 https://reurl.cc/9OxAMx 吳先生(化名)申報108年度綜所稅,列報扶養已成年兩名子女,其免稅額都被台北國稅 局剔除。示意圖/Ingimage 吳先生(化名)申報108年度綜所稅,列報扶養已成年兩名子女,其免稅額都被台北國稅 局剔除。吳先生申請復查指出,兩名子女都失業,沒有收入,等同無謀生能力。國稅局指 出,失業不等於無謀生能力。 吳先生列報扶養的兩名子女,在108年時,一個31歲,一個29歲,都已成年。 台北國稅局向吳先生索取兩位子女的醫院證明,證明為身心障礙、患有重大疾病或身心失 能,致無能力維持生活或工作。但吳先生提不出來。國稅局向吳先生說明,無收入不等於 沒有謀生能力,駁回復查。 台北國稅局表示,列報扶養已成年子女,除了上述失業無收入會被剔除,「正在補習準備 考試」這項理由也不會過關。 國稅局說,依財政部109年3月26日台財稅字第10904516510號令規定,納稅義務人列報扶 養已成年而無謀生能力之子女免稅額,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因身體障礙、精神障礙、智能障礙、重大疾病就醫療養或須長期治療等,經取具醫 院證明,且不能自謀生活或無能力從事工作者。 (二)符合衛生福利部依所得稅法第17條第1項第2款第3目之7規定公告須長期照顧之身心 失能者,且不能自謀生活或無能力從事工作者。 (三)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者。 https://bit.ly/3H7Zngh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21.23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645613789.A.1E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