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tax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代製酒類 須辦廠商、產品登記 2022-03-29 01:46 經濟日報 / 記者程士華/台北報導 飲料工廠接獲酒類產品的訂單,留意稅務規定,北區國稅局表示,即便僅是受託產製,仍 屬於《菸酒稅法》所規定的課稅對象,須辦理廠商及產品登記。 官員表示,近來常接獲受託代為產製應稅菸酒的廠商詢問,若是雙方約定以委託廠商當納 稅義務人,受託廠商平時未生產菸酒,是否須辦理菸酒稅廠商及產品登記? 官員強調,即便只是受託代為產製菸酒,原則上受託廠商仍有義務於開始產製前,向工廠 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申請辦理菸酒稅廠商及產品登記,該廠商於申請辦理產品登記時, 委託代製合約書一併送請主管稽徵機關審查。 如果委託方原本就是產製應稅菸酒的廠商,實務上可由委託方作為該筆貨物的納稅義務人 ,並於委託代製合約書載明,不過受託廠商的義務仍然不變,應辦理菸酒稅廠商登記及產 品登記。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6198490?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0.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648514782.A.5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