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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局提醒 成本須與業務直接相關 2022-03-30 23:43 經濟日報 / 記者程士華/台北報導 大型事務所自行申報帳簿憑證,留意稅務抽查作業,台北國稅局表示,主張各項成本費用 時,須與執行業務內容直接相關,不屬於執行業務的直接必要費用,將予以剔除。 國稅局最近查核台北某會計師事務所,發現列報租金,較前一年鉅額增加,雖已辦理扣繳 憑單申報,但從租賃契約內容,該所承租的房屋地址,並非執業場所登記地址。官員表示 ,調閱該大樓管理規約發現,該址僅供住宅使用,那名會計師也無法提供租用房屋與業務 相關證明,最後該筆租金被剔除,且相關裝修攤提費用不能認列,讓事務所多150萬元應 稅收入。 依《所得稅法》第14條規定,執業者業務收入,可減除業務所需房租或折舊、器材設備折 舊、人員薪資。 https://bit.ly/3wRcmBN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33.24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648684637.A.C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