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floz: 被國稅局抓到應該就沒救了.... 04/07 15:39
→ floz: 如果當初是你爸出錢買的,可以主張是借名登記,要證明金流 04/07 15:42
只能花錢學常識了
→ higger: 是不是放我戶頭爸你要領隨便領,這種贈予就不用繳稅? 04/07 17:01
其實土地算是我爸的
※ 編輯: aldrich (117.56.51.21 臺灣), 04/07/2022 17:19:49
推 floz: 看你有沒有辦法證明土地算是你爸的阿 04/07 18:32
→ floz: 放你戶頭領也算贈與,只是很難抓 04/07 18:33
→ floz: 只要有辦法和國稅局證明土地其實是你爸的就是主張借名登記阿 04/07 18:38
借名登記的方法我來研究一下,謝謝
※ 編輯: aldrich (180.177.14.96 臺灣), 04/07/2022 20:46:19
推 cka: 其實幹嘛轉回去給你爸?放你戶頭提款卡給他就好 04/07 23:22
→ sagarain: 轉回來不行嗎 明年再匯 04/07 23:46
推 adey40: 國稅局發調查函了沒有? 沒有的話試試看匯兩百萬回來,主 04/08 02:23
→ adey40: 張匯錯金額,要分年贈與 04/08 02:23
→ aguey: 借名登記,嘴巴講講就算啊!要構成的法律要件,見解不一 04/08 05:40
→ aguey: 搞個借貸最省事! 04/08 05:42
→ aguey: 附有負擔之贈與 04/08 05:42
→ ting701: 匯回去 04/08 07:54
→ aguey: 射出去,再縮回來說不算?此地無銀心態....... 04/08 09:11
→ ting701: 贈與取消而已,不需要把每種行為都要想成跟惡意逃漏稅有 04/09 22:44
→ ting701: 關 04/09 22:44
推 ykarl: 就請爸爸匯回200萬,一年可節省稅金20萬元,這划算啊! 04/10 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