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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端發票漏報輕微 免罰 2022-05-06 00:46 經濟日報 / 記者 翁至威/台北報導 政府近年推廣減紙、減碳,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營業人開立電子發票、雲端發票達一 定比率,在短漏報營業稅時,若情節輕微,有機會可免罰或減輕處罰。 高雄國稅局表示,營業人短漏報銷項稅額,若要符合免罰規定,必須同時滿足三條件,第 一,開立電子發票占開立統一發票總數的5%以上,第二,開立雲端發票占電子發票總數 15%以上,第三,少報銷項稅額占當期全部銷項稅額比率在10%以下。 若少報銷稅稅額超過10%、但在13%以下,且符合前述第一、第二條件,雖無法免罰,但可 減輕處罰。 國稅局舉例,甲公司今年3月申報1-2月期營業稅,一時疏忽漏報2,500元銷項稅額,當期 全部銷項稅額為3萬元,漏報部分占比8%,而甲公司當期電子發票占比33%,雲端發票占比 20%,三大條件皆符合,可免予處罰。 若另一家乙公司,少報銷項稅額2,500元,而當期全部銷項稅額為2萬元,漏報部分占比 12.5%,仍低於13%,若電子發票、雲端發票開立占比皆符合條件,國稅局可依規定減輕處 罰。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6291694?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0.20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651800105.A.53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