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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前兩年內贈與 併入遺產總額報稅 2022-05-24 00:18 經濟日報/ 記者 翁至威/台北報導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提醒,被繼承人死亡前兩年內,贈與特定近親的產,應併入遺產報稅, 以免漏報挨罰。 南區國稅局表示,《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配偶相互贈與財產,不計入贈與總額課徵贈 與稅;此外也給予贈與免稅額,2022年從原本220萬元調高至244萬元。 為避免被繼承人生前透過贈與方式,來移轉財產、規避遺產稅,稅法特別規定,遺產稅課 徵範圍除了死亡時名下所有財產外,被繼承人死亡前兩年內贈與配偶、子女、孫子女、父 母、兄弟姊妹、祖父母及上述親屬配偶等財產,都視為遺產,應併入遺產總額課徵遺產稅 。 國稅局表示,近來常發現民眾申報被繼承人遺產稅時,忽略申報前兩年贈與特定近親的財 產,提醒民眾特別留意。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6335108?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13.10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653358772.A.5C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