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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 今年報稅有一個問題想要請教: 關於撫養親屬的免稅額有一個70歲的門檻 免稅額: 70歲以上 NT 132000 70歲以下 NT 88000 我想請問一下這個70歲的門檻是以出生年判斷還是可以以生日判斷? 我家人的生日是41年4月, 如果可以以生日判斷的話今年已經滿70歲了 但是用綜所稅申報系統撫養親屬設定只能設定出生年 如果我將出生年設定在民國41年, 那免稅額只會帶出88000 如果我將出生年設定在民國40年, 那免稅額就會帶出132000 看起來就是報稅系統因為只能填出生年, 所以無法用生日判斷親屬是否滿70歲了 請問一下這部分在法規上, 應該用生日還是出生年判斷年紀? 如果可以用生日的話, 我該如何突破系統的限制? (出生年填40年?) 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4.140.17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655309331.A.3C9.html
lilylily: 現在是報110年的所得稅 110-41=69未年滿70歲 06/16 00:53
nctuuser: ... 06/16 10:38
cdfreen: 申報書說明都有寫,民國40年(含)以前出生才有70歲 06/16 22:20
cdfreen: 所得稅都是看年,不看生日的。 06/16 2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