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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健保費是否列入所得或扣除額 有幾個以下問題請教: 1.現行二代健保費率是2.11% 若我薪水7萬/月 年終獎金15萬/月 則7萬*12*2.11%+15萬*2.11%的金額都會從當年度所得中扣除對嗎? 2.月薪7萬 健保費級距72800 每月健保費自付額$1129 底下掛父母太太加兩個小孩 第五人起免健保費 這樣我的年度健保列舉可扣除總額是1129*12*6還是*4? 3.太太去年育嬰假 今年復職 但去年育嬰假期間的健保費選擇延遲繳納 這樣今年補繳納去年的健保費 會列在明年的報稅健保支出中嗎? 以上問題 感謝!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6.60.16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656167349.A.523.html
mike5a5: 健保費是列舉扣除額 要比標準扣除額高才有用 06/26 07:22
SuperFat: 謝一樓大大提醒 我們今年報稅是用列舉的沒錯 有高於標 06/26 08:09
SuperFat: 準扣除額 06/26 08:09
howzming: 只有獎金需要繳補充保費.國稅局下載都有資料. 06/26 17:01
howzming: 可列舉扣除的部份就是你繳出去的健保費.沒繳的怎麼抵扣? 06/26 17:02
physicsdk: 獎金還要超過你月投保級距的4倍才需要繳 06/27 0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