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tax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今年第一次跟老婆一起報稅 去年2月登記 今年可以選擇一起報跟分開報 因老婆那邊有阿嬤可以多扶養還沒扣完 (老婆原本試算申報扶養爸媽 還要繳6千多 +阿嬤就不用繳稅) 故認為一起報比較划算 有以下幾個問題請教 1.稱謂 (我為主要納稅義務人) 老婆的爸媽 與阿嬤 稱謂一樣是選 祖父、祖母、父、母? 還是選別的? 2.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是否新增 不影響稅額? 老婆的阿嬤領有中度身心障礙證明 特別扣除額會有207000 也就是說如果新增中度身心障礙下去 我老婆的全部扣除額會新增207000 但是同時我的基本生活費差額也是少207000 X-(Y+207000)-(Z-207000) = X-Y-Z 這樣有沒有選擇中度身心障礙就不影響稅額了 還是我哪邊搞錯 以上兩點再麻煩報稅多次的版友回答了 感激不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2.164.20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683203243.A.8A5.html
sholia96: 老婆的爸媽也是父母……第二個對,一加一減不影響 05/05 2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