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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互贈房屋 須繳契稅 2025-11-21 03:04 經濟日報/ 記者胡順惠 /台北報導 桃園市稅務局表示,雖然配偶間互贈房地免徵贈與稅,贈與土地也可申請免課土增稅,但 若贈與標的是「房屋」,仍需繳納契稅,稅率為契價的6%。 稅務局指出,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配偶間贈與房地不計入贈與總額,因此免徵贈 與稅;依《土地稅法》規定,土地贈與時可申請不課徵土增稅。 不過,《契稅條例》則明定,房屋不論是買賣、交換、贈與或分割等取得所有權的方式, 都必須繳契稅,並沒有「夫妻互贈免稅」的特例。 舉例來說,若丈夫將名下房屋贈與太太,這筆移轉不用繳贈與稅,也不涉及土增稅,但太 太仍須在受贈時,依照房屋契價計算6%的契稅並完成申報。 稅務局提醒,契稅有明確申報時限,夫妻間房屋贈與,必須在書立贈與契約之日起30日內 辦理申報,若逾期,每超過三天就會加徵應納稅額1%的怠報金,最高不得超過1.5萬元。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9152978?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34.25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763696403.A.9A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