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tax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上季查定營業稅 10日前繳納 2026-02-02 00:25 經濟日報/ 記者邱琮皓 /台北報導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去年度第4季小規模營業人查定銷售額的營業稅繳款書,已於今 年元月下旬陸續寄發,繳納期間自2月1日起至10日止,營業人應依限繳納,以免逾期遭加 徵滯納金及利息。 針對每月銷售額20萬元以下的小規模營業人,國稅局採按季查定課徵營業稅,會在每年元 月、4月、7月及10月底前填發前一季的繳款書通知繳納。 去年因為農曆春節較早,落在1月底、2月初,財政部為維護營業人權益,給予更多準備期 ,將前一年第4季的查定課徵營業稅繳納期限順延二周,但今年因農曆春節落在2月中下旬 ,因此今年並未再延長。 國稅局提醒,第4季查定營業稅繳納期間為2月1日至10日止,應留意期限,如逾期繳納, 每逾三日將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至10%,並會按日加計滯納利息,一併徵收。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9302342?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20.17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770003389.A.8D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