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稅適用零稅率 留意三點
2026-02-05 01:16 經濟日報/ 記者邱琮皓 /台北報導
https://pse.is/8p5atd
財政部。聯合報系資料照
隨著營業人進出口貿易往來頻繁,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在實務上常發現營業人不熟悉
法令規定,導致申報營業稅適用零稅率銷售額時發生錯誤。為協助營業人正確申報,高雄
國稅局特別彙整常見樣態,發現最常犯的錯誤就是「申報時點」,提醒營業人要留意相關
規定以免申報錯誤。
高雄國稅局指出,進出口貿易業者一定要確認正確的申報時點,以外銷貨物的業者,若是
報經海關出口者,申報所屬期別為報關日;若是非經海關出口之小額貨物,也就是離岸價
格在5萬元以下貨物,委由郵局或快遞業者運送出口,申報所屬期別為郵局或快遞業者核
發執據日。至於外銷勞務的業者,與外銷有關之勞務或在國內提供在國外使用之勞務,申
報所屬期別為收款日。
https://pse.is/8p5awg
至於第二個常見錯誤就是證明文件,高雄國稅局表示,外銷貨物除經海關出口免檢附證明
文件外,申報「非經海關出口」部分,務必依規定檢附證明文件,例如郵局或快遞執據影
本、外匯水單等,特別提醒,實務上常見營業人透過個人(員工或親友)以隨身、手提方
式搭機攜帶貨物出國交付國外買受人,因未依規定報關,將無法取得證明文件,不符申報
適用零稅率。此外,為簡化申報程序,營業人可多加利用網路申報系統之「附件上傳」功
能傳送相關證明文件。
外銷貨物退回且未復運出口者,應申報銷貨退回。高雄國稅局解釋,營業人外銷貨物因故
退運回國內,且不再復運出口銷售者,營業人應依規定填具「銷貨退回或折讓證明單」,
並檢附復運進口證明文件(例如進口報單等),於退回當期申報於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
報書之「零稅率銷貨退回」欄,作為當期零稅率銷售額之減項。
最後,還需要注意外銷退回金額之匯率計算應一致。高雄國稅局指出,營業人外銷貨物發
生銷貨退回復運進口時,其銷貨退回金額之計算,應依照「原貨物出口時」申報適用零稅
率銷售額之匯率計算,不得誤以復運進口時之匯率計算,以免造成申報金額錯誤。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9309485?from=udn-catelistnews_ch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11.14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x/M.1770264220.A.7F8.html